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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9 本報記者:于祥明 來源:《上海證券報》2006-12-19 9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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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發布實施2006年版《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用地政策與產業政策的聯動機制已經建立,用地政策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調控作用。 記者:列出限制、禁止用地目錄的依據和原則是什么?
負責人:這次制定《限制目錄》和《禁止目錄》,以國務院批準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為基礎,同時注重實用性,力求范圍明確,限制條件簡明,便于地方理解和操作。
記者:據了解,新用地目錄與1999年出臺的供地目錄有很大區別,主要在哪些方面進行了調整?
負責人:新目錄是一個全新的目錄。1999年出臺的目錄依據的產業政策比較分散。新目錄則主要依據國家發改委2005年頒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更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如電力行業部分項目被列入限制用地項目目錄,鋼鐵行業部分項目被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目錄。 新目錄突出體現了嚴格保護耕地的原則,體現了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如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高爾夫球場項目等6個項目被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等。 此外,2006年新目錄規定更加明細。《限制目錄》涉及農林業、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化工、鋼鐵、有色金屬等14個行業112小類項目。《禁止目錄》涉及鋼鐵、有色金屬、黃金、煤炭、石油天然氣和化工等15個行業96類項目。 記者:新目錄出臺的意義何在?今后是否還會有變化? 負責人:2003年以來,我國國民經濟連續3年保持兩位數的增長,呈現了較快的發展態勢。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投資增長過快、信貸投放過度、一些地方盲目投資、低水平重復建設現象突出等問題。在土地使用中,也相應出現了亂占濫用耕地、違規設立開發區、建設用地數量增長過快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及時采取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并提出要嚴把信貸、土地兩個閘門,管好管住“地根”,積極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
《限制目錄》和《禁止目錄》的出臺,對鞏固宏觀調控成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推進土地節約和集約利用,促進國民經濟平穩又好又快發展,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兩個目錄是嚴把土地“閘門”、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制定的重要依據之一是國家產業政策。因此,國家產業政策調整時,兩個目錄也會作相應調整。今后,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根據宏觀調控的需要,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國家產業政策、土地供應政策,適時修訂《限制目錄》和《禁止目錄》。可以說,用地政策與產業政策的聯動機制已經建立,用地政策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調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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