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對針織內衣產品進行了質量檢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東等九個省、直轄市89家企業(yè)生產的90種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為92.8%。 此次抽查依據(jù)GB
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等國家標準及相關產品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對纖維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水洗尺寸變化率、保溫率(保暖內衣)、耐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堿汗?jié)n色牢度、耐酸汗?jié)n色牢度以及產品標識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中發(fā)現(xiàn)的主要質量問題: 1、
個別產品pH值超標。pH值是考核服裝面料所呈酸堿性的一項指標,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針織內衣產品的pH值為4.0~7.5。抽查中有個別產品pH值超過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 2、
個別產品纖維含量與明示標識不符。強制性國家標準GB
5296.4-1998《消費者使用說明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對紡織品服裝面料或里料的纖維含量如何標注有明確的規(guī)定。抽查中有個別產品纖維成分實測結果與標稱不符。 3、
個別產品保溫率不合格。保溫率是保暖型針織內衣的重要考核指標之一,行業(yè)標準FZ/T
73022-2004《針織保暖內衣》規(guī)定,針織保暖內衣產品的保溫率不得低于30%。抽查中有個別產品保溫率實測值為19.6%,達不到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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