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對磷肥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甘肅、福建、陜西、廣西、江蘇、湖北、四川、貴州、云南、山東、河南、安徽、江西、湖南等15個省、自治區143家企業生產的144種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產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87.5%。 過磷酸鈣和鈣鎂磷肥是我國主要的低濃度磷肥品種,可作為基肥、種肥和追肥使用。此次抽查的128種過磷酸鈣產品,產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86.7%;抽查了16種鈣鎂磷肥產品,產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93.8%。 此次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有,首先,個別產品游離酸不合格。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過磷酸鈣的游離酸含量為小于等于5.5%。抽查中有個別過磷酸鈣產品游離酸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產過程中硫酸的添加量控制不嚴或產品未經完全熟化導致。游離酸超標的產品可以傷害植物種子和幼苗。 第二,少數產品水分不合格。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粉狀過磷酸鈣合格產品的水分含量為小于等于15.0%。抽查中有一種產品水分含量為23.1%。水分超標的產品易結塊,施肥時不容易被作物吸收。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對抽查中質量較好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磷肥產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促進磷肥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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