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下城區人民法院9月4日公開審理了一起“有償拼車”案,安徽籍的朱長軍一次在杭州開車時,碰上路人搭車,收了路人六元“油錢”,沒想到因此被執法人員罰款兩萬元,理由是涉嫌非法營運。 此案在法院公開審理后,引發社會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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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了拼車上下班的隊伍中。本報資料照片 | 收了六元被罰兩萬元
記者采訪了解到,今年4月25日上午,朱長軍開車經過杭州市下沙智格小區,兩名自稱急著上班的男子攔住了朱的車子,要求搭他們一程。見兩人很著急,朱長軍心一軟就讓他們上了車,并順便說了句“給六元油錢算了。” 兩位陌生男子上車后,剛開出100多米,就被巡邏的城市道路管理執法人員攔下。城市運管部門以朱長軍沒有公共客運營證,涉嫌非法營運,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營運和罰款兩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事后,朱長軍說,自己當時的想法是,自備車養車壓力大,適當收一點油錢,可以減輕自己的出車成本和養車壓力。他說,從智格小區打車到兩人上班的地方至少要10元,只收六元油錢不過分。然而,城管部門認為,朱長軍屬于擅自運營。對朱作出處罰的依據是杭州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根據條例,對非法運營的司機,罰款額度為3000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重罰引發官司
面對兩萬元的嚴厲處罰,越想越冤的朱長軍決定通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 朱長軍說,當時根本沒想過要賺錢,順車搭人并非為了營利。只是看到路人著急,出于好心幫忙,收的六元錢是因為現在汽油那么貴,可為自己減輕點養車壓力。他說,現在有很多人自發搞有償拼車,既可讓搭車人得到便利,車主也可減少支出費用,而且節約資源,這種一舉多得的好事怎么會是違法行為呢? 法庭上,執法部門依然認定朱屬于擅自運營,否認朱所說的“六元錢屬于油費,并非營利”的說法。出庭代表說,朱長軍所開的奇瑞QQ轎車排量為1.1L,每行駛100公里耗油量為八升,從智格小區到目的地距離三公里,按照汽油每升4.58元的價格算,油費應當約為一元左右,“利潤幾乎達到500%。” 執法部門認為,按照我國現行道路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私自非法營運,經查實可對車主處以暫扣車輛、高額罰款等嚴厲行政處罰措施。私家車從事有償拼車是一種無證經營的非法營運行為,應按黑車處理。他們認為,不定點、不定時、不定線的私自運營車輛,嚴重擾亂公交市場的經濟秩序,在稅收、管理方面造成很大漏洞,而且無法給乘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提供足夠保障,存在很大危險因素。因此,只要是收費的拼車,無論是支付加油費,還是給包香煙,都是違法,屬于執法部門嚴厲打擊對象。
拼車族為何越來越多
盡管處罰嚴厲,但有償拼車行為在不少城市頑強地生存。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隨著私家車的大量出現,特別是油價的不斷上漲,出行成本提高,而公共交通沒有跟進的情況下,自發地聯絡互助,搭乘親友、鄰居乃至陌生人車的現象有增無減。 嘗到有償拼車甜頭的杭州市民王麗文對記者說,她與一位鄰居的工作單位相鄰,起初只是求鄰居捎帶幫忙,因經常坐鄰居的車,她就買一些禮物送給對方,后來改為每個月給一點油費。“如果坐公交車上班怎么說也沒有搭車方便。給車主一點錢是應該的,別人也可減輕一些負擔。”王麗文說。 針對越來越多的“拼車族”,開自備廣本轎車的李剛說,愿意讓人拼車,主要考慮到可減輕私家車主燃油、養車壓力。同時,從大的方面講,拼車可以使車輛得到更有效利用,可以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也有利于節約能源和交通成本,減少尾氣排放、降低污染,何樂而不為呢? 杭州市的一些機關干部認為,當前,國家著力倡導構建節約型社會,推進全社會節能減排,拼車行為可以使乘客、車主、社會實現多贏。
理與法的沖突
朱長軍與執法部門的“拼車官司”,凸顯了我國城市交通道路管理中理與法的沖突。此案目前還沒有作出判決,但由此引發的話題耐人尋味。 “拼車”行為屬于什么性質?應不應該受到行政處罰?普通人和行政機關存在著不同的認識。 一般人看來,只要不是以贏利為目的,不應該受到罰款處理。 有關行政機構認定,有償拼車和黑車一樣,都是無證經營行為,拼車現象破壞了城市出租車行業的正常秩序,損害出租車司機利益,必須嚴厲打擊。 也有不少人對路運管理者提出批評,認為把有償拼車視為黑車,緣于城市管理的粗放。他們認為,管理部門對非法營運依法打擊并沒有錯。問題是,一些地方管理部門對道路運輸的執法管理存在著簡單和粗放。秩序管理主要靠攔截車輛盤問罰款的簡單方式,缺少人性化和科學化。加上現行道路運輸條例對非法營運的定性模糊,給執法帶來自由裁量空間,遇到態度好或者有關系的,就從輕處罰;遇到不服軟的司機,就課以重罰。這種執法方式,其實不能達到秩序有效維護的目的,還容易激化矛盾。 浙江法官學院副院長吳道富認為,從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大前提看,由自發拼車現象帶來的有效緩解城市交通、節約社會資源、保護環境等,對整個社會是利大于弊。城市管理者應多一些寬容,學習借鑒國外做法,研究出臺符合實際的舉措規范市民拼車行為。同時,立法機關有必要重新定義非法營運的邊界,只要努力和主動,對于許多事情來說,“辦法總比困難多”。當然,在允許拼車后,還要認真研究解決由此帶來的一些新問題,如確保安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