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一條關于“九部委發文要求4萬億工程項目優先購買國貨”的消息迅速占據公眾視線。這源起于上月26日國家發改委會同九部委的一則通知,通知中要求:加大對國產品牌的歧視和排斥投標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對于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資項目,在招標文件中采用歧視性條件,間接或直接指定采購國外品牌產品或功能部件,限制國產設備使用的違法行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令人擔憂的“排內”
國家發改委認為,目前在裝備制造業招標采購活動中,通過在招標文件中設置歧視性條件違法限制國產設備使用的做法比較突出,在一些領域還相當嚴重,有關行業協會和企業反映強烈。這些做法明顯違反《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制約了裝備制造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不利于提高重大裝備自主化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影響了我國裝備制造業的振興和發展,必須采取措施堅決予以制止。 將國產設備打入“冷宮”的尷尬似乎已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一些裝備制造業的用戶在招標的標書中明確寫上‘曾經有生產和使用業績’,要求國內企業不僅有制造能力,而且還有制造的經驗和用戶的使用經歷,這就在客觀上給國內裝備制造企業設立了一個門檻,把這些國內企業擋在了門外。因為我國的裝備制造業領域原來是空白的,并沒有這方面的業績,這樣就限制住了國內自主品牌的使用。”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副會長陸仁琪如是表達自己的觀點。 這位高級官員認為,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并非單一。由于人民幣升值,國產裝備與進口裝備之間在價格上的差距逐漸縮小。這使得本土產品失去了原本的優勢。另一方面,有些進口設備屬于國家鼓勵進口物品,可以享受到免稅、進口補貼的待遇。在這樣的對比中,“本土選手”自然落后。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翟校義認為,政府采購項目以及享受政府補貼的企業所進行的采購都必須遵守《政府采購法》。而采購方之所以提出“曾經有生產和使用業績”的要求是因為風險因素所致。 “政府以及享有政府補貼的采購在選擇商品時會面臨使用方面的風險。因此,這項條款實際上是相關方面為了避免風險而提出。”翟校義說。
“安內”不同于貿易保護
購買國貨的消息讓很多人開始擔憂,并聯想到一個熟悉的詞匯:貿易保護主義。有國內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者擔心:“這樣的做法在其他貿易國家看來確實有貿易保護色彩的嫌疑。” 但財政部《中國政府采購》雜志社社長王曉光說:“對優先采購本國產品要有硬性規定。這是國際慣例。不能簡單地認為是貿易保護。” 翟校義從學術角度分析,政府采購作為一個政府行為可以被進行分類。如果是政府行為,那么“貿易保護”一說就無從談起;如果是企業行為,那么就是政府在干預市場,保護本國產品。 此次九大部委的發文不禁讓人聯想到幾個月前美國所通過的“購買美國貨”決議。盡管看似有些相像,卻有實質性的差別。因為美國政府是要求其企業購買本土產品,而本土產品價格要高于其他國家同類產品。分析人士認為,中國本次所進行的措施是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并非為了保護本國產品。 但也有人提出自己的憂慮:價格是選擇國產還是進口的關鍵因素,如果國產設備價格高于進口設備,那么將給政府采購帶來成本壓力。對此,翟校義解釋,這樣的擔憂其實并不存在。因為根據文件內容顯示,比較國產還是進口設備是在同等條件下。如果國產設備價格相較進口設備過高,那么政府還將選擇進口設備。這樣的原則無疑體現出中國政府尊重市場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