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效機制:完善政策約束、激勵和監督檢查措施
淘汰落后產能涉及資產損失、債務處理、職工就業、地方經濟發展、財政收入等問題,情況復雜。 朱宏任表示,建立落后產能退出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講就是要完善落后產能退出的市場機制。“但在目前我國面臨轉變發展方式、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等一系列緊迫任務,并且市場機制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僅靠市場淘汰落后產能經歷的時間會很長、代價會巨大。因此,淘汰落后產能在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同時,還必須有效發揮政府的調控作用,加強各項政策的協調配合,形成落后產能退出的政策體系,發揮各項政策綜合效力。” 今年以來國務院相關文件從完善政策約束機制、激勵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等方面,明確了促進落后產能退出的政策措施:分解落實目標責任,落實完善市場準入、環保監督、能耗監察、質量監督、安全監管、信貸融資、差別電價、稅收調節、財政獎勵、生產許可、土地管理、兼并重組、技術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等。 據朱宏任介紹,在完善政策約束機制方面,主要是從環保、能耗、安全、質量、投資、土地、金融、價格、稅收、工商等方面禁止落后產能進入,限制落后產能生產。比如,提高準入門檻,加強投資項目審核管理,對產能過剩行業堅持新增產能與淘汰產能“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的原則,嚴格環評、土地和安全生產審批,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防止新增落后產能。 在完善政策激勵機制方面,首先是加強財政資金引導。中央財政利用現有資金渠道,統籌支持各地區開展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資金安排使用與各地區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相銜接,重點支持解決淘汰落后產能有關職工安置、企業轉產等問題。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通過增加轉移支付加大支持和獎勵力度。其次,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做好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與接續工作,避免大規模集中失業,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此外,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對淘汰落后產能任務較重且完成較好的地區和企業,在安排技術改造資金、節能減排資金、投資項目核準備案、土地開發利用、融資支持等方面給予傾斜。 在健全監督檢查機制方面,各地區每年向社會公告本地區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名單、落后工藝設備和淘汰時限。工業和信息化部、能源局每年向社會公告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落后工藝設備、淘汰時限及總體進展情況。各省區市有關部門及時了解、掌握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進展和職工安置情況,并定期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告。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將被通報,限期整改,瞞報、謊報淘汰落后產能進展情況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區,將依法依紀追究該地區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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