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金融辦、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等13個部門日前聯合發布《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
根據《意見》,安徽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戶信貸投放的,將予以獎勵或者補助。加大對龍頭企業授信業務的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為誠實守信的龍頭企業和農戶開辟貸款“綠色通道”,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小型龍頭企業和農戶發放無擔保或者無抵押貸款,切實降低龍頭企業和農戶融資成本。探索建立農業產業化融資擔保機制,對信用級別較高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戶提供擔保時,降低門檻、簡化手續、提高效率。支持龍頭企業首發上市、上市后再融資或債券融資,2009年、2010年成功上市的小型龍頭企業,省及當地財政分別按照上市費用的10%給予補貼。2009年、2010年皖北地區每培育一戶上市小型龍頭企業,省財政對龍頭企業所在地政府按每戶100萬元給予獎勵。
同時,安徽省加大對農業產業化的保險支持力度。大力發展涉農人員人身保險,探索保險支持農業產業化新途徑。規范龍頭企業融資收費標準,對龍頭企業、農戶貸款抵押登記發生的土地價格評估費、房產價格評估費、公證收費按現行收費標準的50%收取。龍頭企業抵押權益登記期滿,繼續利用同一抵押物申請貸款續期的,委托前次評估機構、公證機構現次進行評估和公證的,其收費標準不超過前次收費總額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