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束自己屬下遵守職業道德,也是做主管的職責。
“不錯吧!”小陳打開車窗,讓穿過相思林的清風吹進來。
車子爬得更高了,山下的景色從樹梢浮現。晚霞逐漸變暗,點點的燈火開始閃爍。
“你怎么知道這里的?”小靜突然轉過臉。
小陳的心一震,幸虧有準備,從口袋里掏出一張飯店的簡介遞過去。
這簡介還是一年前順手拿的,原本打算介紹給朋友,沒想到現在派上了用場。
那時小陳是這里的常客,總在暮色中帶著前女友,沖上這山頭的旅館。
旅館頂樓是餐廳,有鋼琴和小提琴的演奏。更棒的是那落地大玻璃窗,正對著遠處臺北的十里紅塵和一灣如帶的淡水河。
為了談情,他們總選在距鋼琴最遠的一個窗邊的座位,看天上與地下的星海一起閃爍。
只是相愛容易相處難,約會愈多,問題也愈多,原來都打算訂婚了,卻為一點小事鬧翻。
鬧翻也好,不跟那個吹,也沒機會追今天的小靜。
旅館在眼前了,小陳故意東張西望,找到那個熟得不能再熟的停車場。停妥車,跳下來為小靜開門。
這種動作,他以前是不會做的。但是,今天不同了,面對小靜這樣的公主,他必須好好表現。他決定把她追到手,娶她進家門,也娶下自己工作的這個公司。
他在前面跑,左看看、右看看地找出口。再把電梯門按著,讓小靜走進去。
“應該是頂樓。”他撳了最高的一個鈕。
“是透明電梯!”當電梯升出地面,小靜興奮地叫了出來,
“你看,我們好像飛過樹林。我從來不知道,臺北的夜景這么美。”
“是啊!是啊!”他也興奮地喊著,想到以前的那位,起初也是這么興奮。他暗暗告訴自己:“要好好把握這個成功的開始。”
走出電梯。一年沒來,還是老樣子。柔柔的壁燈照著深紅的地毯,伸展到餐廳的入口。
樂聲依舊,鋼琴和小提琴正奏出他最愛的那首曲子。
經理迎過來,也是熟人。他心想:“糟了!”趕快使個眼色。
眉頭一揚、一笑。經理客氣地招呼: “小姐、先生請進!有沒有訂位?”
他搖搖頭。經理又一笑,帶他走到窗邊的“老位子”。
“好棒啊!這個位子。”他笑著說,看看小靜,“對不對?景色又美,音樂又不會太大聲。”
“是啊!”小靜望著窗外。看得出,這可愛的女生已經陶醉。
“這是我們敬二位的。”經理居然親自端來兩杯香檳。
他笑著接過,知道這是對“老顧客”的優待:“謝謝!謝謝!還麻煩您推薦個拿手菜。東西好,我們以后會常來。”
他心想,以后每個禮拜,又要來這兒報到了。說不定有一天,還會在這兒開訂婚派對呢!
湯端上來了。先給小靜,再放在他面前。
“這,這不是陳副理嗎?”突然端湯的小姐叫了起來。小陳抬頭,迎上個熟面孔。
“老位子、吃老東西,一猜就是你。”那小姐高興地喊,又一轉頭,驚訝地說,“咦!趙小姐呢?”
想一想
寫完這個故事,讓我想起多年前做記者時的一段趣事:
有一陣子臺灣的性病十分泛濫,某大醫院特別為此舉行了一個記者會。
主持會議的是著名的泌尿科主任,他細細分析了當時性病泛濫的原因,也對社會發出防治的呼吁。
記者會后,一群跟他熟識的記者一起擁進他的辦公室聊天。
“跟您認識真不錯,哪天,要是我們中了標,就可以偷偷找您解決了!”有記者開玩笑地說。
“那當然!那當然!”主任豪爽地答應。
“不過您可得為我們保密喲!”一位記者又說。
“哎呀!這個你放心!”主任手一揮,“連××署的×署長都找我看。”
記得當時大家都笑彎了腰。只是而今想起來,真為那位主任捏把冷汗。他豈知如果換在美國,他很可能因此被告,搞不好還被吊銷行醫的執照。
我在前面說這兩個故事的目的,是為討論“工作倫理”中的“職業道德”。
醫師有醫師的職業道德,他不能把病人的隱私泄露出去;律師有律師的職業道德,即使他的委托人告訴他犯罪的事實,他也要守密。
同樣的,銀行職員不能隨便透露顧客的財務狀況;餐旅業的員工不該“問”或“說”與他工作不相干的問題;計程車的司機,不能因為下一位乘客好奇地問:“剛才那位下車的小姐,是從什么地方上車的?”就很豪爽地說:“哦!從××路的××賓館上車。”
或有人要講,這有什么不可以?他們說的都是實情,講的都是真話。
但也要知道,那些真話說出來,卻違反了職業道德。而這些職業道德,都是人類社會經過長久摸索,才找出的倫理、原則、行規,當你違反了它,常會造成進步的阻礙。
舉個例子:
美國聯邦政府曾經下令,不準學校把非法移民子女的資料提供給移民局。原因是,移民局雖然可以因此而輕松地抓到非法移民,并遞解出境,卻也因此造成非法移民不敢把孩子送進學校。
于是,孩子失去受教育的機會,造成對孩子的傷害,也造成社會問題。
同樣的道理,讓我們想想——
如果人們不信任醫生能為他守密,自然諱疾忌醫,病情加重,甚至因而造成泛濫。
如果人們不信任國稅局,怕稅務人員把自己高所得的資料公布,而被黑道勒索,就可能逃稅。
如果教友不信任神父能保守秘密,有誰敢去“告解”?
如果人們不信任銀行,不敢把錢存進去,銀行又怎么經營?
如果人們不信任律師,連自己涉案的實情都不對律師說,這案子又怎么處理?
難道回復到以前“拉下去!打五十大板,看他招不招?”的時代嗎?
什么叫民主?
民主的第一原則,是每個人要自守分際,在自己有“說話的自由”時,也知道不可因自己的自由,影響到別人的自由和權益。
進一步,管束自己屬下遵守職業道德,也是做主管的職責。
護士不可泄露病人的秘密,法律助理不可泄露客戶的秘密,商業秘書不可透露老板往來的秘密,都是當然的事。
泄露了怎么辦?
主管負責!只怪你教導不周、用人不善,連這點基本的職業道德都不能教屬下遵守,又怎么成大事?
所以,前面故事中的女侍固然多嘴,作為她的經理,也難辭其咎。
談到用人,讓我們看下一個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