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加強綜合改革試點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意見》。根據這一意見,福建省將把首批試點的城鎮建設成為與中心城市相呼應、功能相互配套互補的衛星城市,按照小城市或者中等城市的標準,從提高試點鎮規劃起點、提升建設標準和加強管理等方面入手提出政策措施。
規劃先行
一是要求加快修編總體規劃。要求試點鎮依據資源環境綜合承載力和小城市的標準修編總體規劃,有條件的可以按中等城市的目標進行規劃,并做好與相關規劃的協調銜接。
二是加快專項規劃編制。做好道路交通、給水排水等專項規劃編制,可采取獨立或合并的方式編制。
三是加快詳細規劃編制。積極開展試點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編制,對重要地段和節點地區,可結合詳細規劃開展城市設計。
四是明確規劃編制的時限和要求。要求試點鎮2010年上半年,完成總體規劃的修編和審批工作;2010年底前,完成主要專項規劃及近期建設用地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定總體規劃由設區市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審查論證后,由設區市人民政府批準。專項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由試點鎮所在縣(市、區)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設區市規劃主管部門審查論證后,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
加快建設
加快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城市、縣城基礎設施向周邊試點鎮延伸、從試點鎮向周邊鄉村延伸。道路交通設施的重點是抓好過境路、主干道、鎮區出入口、停車場的建設和改造。2012年底前,鎮區人均道路面積達到15平方米以上,主干道實現亮化、美化,并開通公交線路。給水排水設施的重點是加快自來水廠和供水管網技術改造,2012年底前,鎮區供水普及率達到100%。因地制宜選擇污水處理方式和技術工藝,2012年底前,每個試點鎮(除污水已納入城市、縣城處理)要建成一座污水處理廠,同步建設和逐步完善污水管網,鎮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環衛設施方面,將加快建設垃圾收集、清運和處理設施,2012年底前,每個試點鎮要建成一座以上垃圾中轉站或無害化處理場,實現垃圾無害化處理。燃氣設施方面,重點是加快燃氣設施建設,2012年底前,鎮區燃氣普及率達到90%以上。園林綠化方面,2012年底前,建成一個供居民休閑、觀賞及文化活動的公園,鎮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6至8平方米,鎮區和新建居住小區綠地率不低于30%。
《規劃建設管理意見》提出,要大力培育發展房地產業和建筑業,推進綜合開發、配套建設。規劃區內一律停止辦理個人零星建房審批、零星供地。建設住宅小區和商貿街區,加強傳統街區風貌保護和文物單位修復,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整體風貌,提升試點鎮文化品位。
加大規劃管理力度:要求各級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加強規劃管理,建立并嚴格執行規劃“四線”管理制度,嚴格實施規劃強制性內容和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制度。
強化管理
嚴格建設工程管理:要求試點鎮房屋和市政設施等建設工程,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督管理,并納入各縣(市、區)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督范圍。明確了試點鎮政府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管責任,要求建立房屋使用安全巡查報告制度。
加強鎮容鎮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落實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環境衛生資金投入、巡查督察、日常保潔、垃圾處理收費等長效機制,做好重點部位日常保潔。
重視人才引進和人才培訓:要求試點鎮創造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良好環境,積極培養和引進城鄉規劃、建設專業技術人才;分期分批對黨政主要領導、規劃建設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加強指導
強化服務指導。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編制出臺《福建省綜合改革建設試點小城鎮規劃導則》,指導各類規劃編制。設立省級規劃建設管理專家服務團,定期赴試點鎮進行指導。要求設區市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制定推動試點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加強規劃建設技術指導,幫助提高管理水平。試點鎮所在的縣(市、區)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要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規劃建設監督管理,推動項目建設。試點鎮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全面推動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強化督促考核。建立試點鎮規劃建設管理動態評價和激勵機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省直相關部門,每年對試點鎮規劃建設管理情況組織一次考評,考評結果作為省扶持試點鎮的重要依據。市、縣(區)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要定期開展督促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