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合肥市獲悉,自今年3月開始,合肥市所有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產對外出租,一律通過市場競爭方式統一招標,以確保國有經營性房產使用價值最大化。 合肥市對已收交的經營性房產租賃合同進行梳理,并采取劃片、逐房現場查看方式,力爭準確掌握經營性房產的位置、面積、產權、水電表戶名和業務號、實際租賃狀況等基本情況。全面清理經營性房產工作預計于3月上旬結束,將在3月中、下旬將首批符合條件的經營性房產,通過市招標投標市場產權交易中心,采取市場競價方式,試行統一對外招租,租賃收入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全額繳入市財政非稅收入專戶。同時,建立經營性房產出租長效管理機制,逐步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經營性房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 一直以來,行政事業單位不同程度占有和使用著一定規模的經營性房產。由于缺乏有效管理措施,不少單位的資產管理出現“真空”,存在經營性房產充當辦公場所、自行對外出租、出借,甚至長期閑置等問題,造成國有資產使用價值被嚴重低估和浪費。這類房產多處于城市中心位置,商業利用價值高,合理利用好這些房產,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現保值增值,有效增加地方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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