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政府出臺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工業園區標準廠房建設的意見》,提出云南省將鼓勵多渠道投資建設工業園區標準廠房。凡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新建標準廠房每平方米將補助200~300元。對入駐園區標準廠房的中小及非公企業租用標準廠房進行生產的3年租金全免。對投資規模1000萬元以下的一般工業項目原則上不再單獨選址、供地,引導企業通過購買或租賃園區標準廠房方式解決生產經營。
《意見》指出,鼓勵多渠道投資建設園區標準廠房,探索推進符合外來投資者需要的“訂單式”標準廠房。凡進入工業園區按照規劃投資建設標準廠房的,建設項目可實行統一規劃、一次報件、分項建設、分戶辦證的方式辦理。
自2010年起至2012年,云南省省級財政對工業園區標準房建設給予補助。凡在云南省級重點工業園區及工業強縣園區,由園區管委會統一規劃建設,符合園區產業發展規劃、承接中小及非公企業入園發展的新建標準廠房,經云南省級工業園區管理部門審查認可,納入扶持范圍,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給予每平方米200~300元的補助,其中,單層每平方給予200元補助,多層每平方給予300元補助。
企業入駐園區標準廠房實行免租、零費、列支補助及就業定補政策優惠。對入駐園區標準房的中小及非公企業租用標準廠房進行生產的,租金實行3年全免,對建設標準廠房以及租用或購買標準廠房從事生產的企業,涉及云南省內征收的所有行政性、事業性收費3年內實行零收費。對租用或者購買園區標準廠房進行生產的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由稅務部門依法征收,地方分享部分及營業稅3年內由省、州(市)、縣(市、區)同級財政列支并全額補助。
工業園區標準廠房建設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和引導各類企業、組織及自然人投資建設園區標準廠房,鼓勵支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自建、聯建或以流轉方式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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