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濟南市物價局就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污水處理費)調整,主持召開聽證會。
24名聽證代表中,有消費者9人,人大代表3人,政協委員3人,專家學者2人,經營者1人,其他利益相關方1人,政府部門5人,其中八成同意漲價,即使在9名消費者代表中,也只有2名在校大學生表示反對。(12月21日《大眾日報》) 聽證會前,當地晚報一項民意調查顯示,有七成受訪者不同意上調水價,另有兩成認為漲幅過大。聽證結果之所以與民意大相徑庭,原因在于組織者在聽證代表上的精心安排。記者發現,這份聽證代表名單中不乏處長、高級工程師、副總經理、教授等中高收入階層,而對價格調整最為敏感的下崗職工、特困家庭人員、低保邊緣戶等低收入群體無一代表參會。 哈爾濱那邊一波剛平,濟南這邊一波又起。此起彼伏的聽證丑聞,讓公眾感到一股飄散在聽證會上濃重的人為操縱氣息。顯然,在水價上漲的利益驅動和大背景下,通過聽證會這種民主形式來偽裝和屏蔽民意,已不是個別而是一種普遍的現象。令人憂慮的是,這種主題先行式聽證會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在具體做法上,都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哈爾濱那次聽證會好歹還有心造假,以假身份敷衍和遮掩一下,而此次濟南聽證會,已經不屑于玩這一套費力不討好的伎倆,直接以精英代表擠占了普通消費者的聽證名額。雖然都逃不脫愚弄民意弄虛作假的本質,但背后呈現的用意和決心卻不可同日而語。 聽證會首先是一個民主訓練場,各種利益相關方通過在這樣的平臺上展開平等的對話和博弈,進而為政府決策和公共事務提供重要的參考。被利益集團綁架的已然異化的聽證會不僅在形式上處于名存實亡的境地,更重要的是開了社會民主的惡例。在這個意義上,造假成風的聽證會已經到了不得不剎的地步了。 我贊同專家的建議,成本監審是保護民眾利益不被相關強勢利益集團侵害的有效利器,應該以法律的形式,強制性要求所有的價格聽證會必須由獨立的審計部門對相關產品成本進行全面審計,并確保這種審計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這無疑是一個值得思考的路徑,不過,無論是從現實操作性上分析,還是從制度設計的難度上看,審計監督之于聽證會造假,都有“遠水解不了近渴”之嫌。在筆者看來,遏制聽證會造假之風,最有效最有力的一個辦法,是強化行政問責機制。 法治社會,政府首先應該知法守法,社會信用,首先也是應該政府來維系。一個不守規則不講誠信的政府部門,理所當然地應該付出成長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