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記者從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商務局了解到,經過一段時間禮儀、代駕流程等培訓及嚴格考核,9名酒后代駕志愿者從100多位報名者中脫穎而出,將于下周正式上崗。 這些志愿者中年齡最小的23歲,最大的48歲,駕齡最少3年,很多人駕齡在10年以上,其中還包括了合肥平安出租車公司推薦的3名優秀共產黨員。
這是蜀山區商務局和蜀山區交警大隊繼設立“代駕聯盟”之后,又一項針對酒后代駕市場的重要舉措。 9月18日,合肥市蜀山區商務局和蜀山交警大隊發起設立“代駕聯盟”,成為全國首個由政府牽頭組織的“代駕聯盟”。 “代駕聯盟采取的是政府引導、企業運作、社會參與方式,政府主要對各類社會資源穿針引線。”蜀山區商務局局長喻光告訴記者,首次試點,選擇了合肥平安出租車公司和夢都大酒店兩個意向單位。此次試點主要希望解決三個問題,即流程的科學性、代駕法律規范性以及了解合肥市民對代駕的接受度。試點就是為了總結經驗,在此基礎上形成標準化模式,最終在全市推廣。 根據代駕流程,客人在酒店就餐后,如需代駕,酒店將提供《代駕委托書》和《酒后代駕服務卡》,簽署《代駕委托書》后,酒店前臺聯系代駕公司。委托代駕的客人在離店前向代駕員一次性支付服務費,起步價30元,駛20公里里程內不超過60元,另加空駛費6元,公司調度服務費用4元。“原則上是根據合肥的出租車費用基準進行,代駕服務費不能高于打車費用。”代駕司機陳師傅告訴記者。 《代駕委托書》明確規定,代駕前委托人必須確認自己的汽車車況良好,手續齊全,車輛保險有效,檢查并妥善保管貴重物品。酒后意識不清者,必須有家屬或朋友隨車到達指定地點。一旦發生事故或者車輛受損,如代駕者負主要責任的,代駕者(代駕者所在單位)承擔保險公司未理賠部分;屬對方車輛主要責任的,代駕者(代駕者所在單位)不負責損失賠償,但可以代表委托人協助交警調查及保險理賠。由代駕者個人原因造成的違章(例如:闖紅燈、壓線等原因)帶來的直接損失,由代駕司機承擔。 試點酒店方向記者透露,試點近一個月以來,平均每天有三四單代駕業務,“我們不敢推得太快,因為代駕員資源緊缺。而且顧客對安全性、發票、時間等方面都有嚴格要求。”酒店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據了解,此次上崗的9名代駕志愿者,將由蜀山區商務局委托平安出租車公司進行管理,并將配備統一制服和胸牌,他們不拿工資,但可適當獲取代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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