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記者史蒂芬·列維(Steven Levy)出版了《黑客:計算機革命中的英雄》(Hackers: Heroes of the Computer
Revolution),該書詳細講述了這個在眾人眼中齷齪的亞文化群體,但是這個群體不僅創造了個人電腦(并最終催生了因特網),而且也創造了與之共存的獨特社會精神。史蒂芬·列維在書中列舉了七條“黑客道德準則”:
1. Access to computers—and
anything which might teach you something about the way the world works—should be
unlimited and total.
接觸電腦和任何能教會你世界運轉方式的通道都應該完全向任何人開放。
2. Always yield to the Hands-on
Imperative!
永遠踐行親自動電腦操作的指令。
3. All information should be
free.
所有信息都應該是免費的。
4. Mistrust authority—promote
decentralization.
不信任權威,致力于推動反中央集權式統治。
5. Hackers should be judged by
their hacking, not bogus criteria such as degrees, age, race or
position.
黑客只受其黑客技術水平評價,而不是受制于他們的學位、種族、年齡或社會地位影響。
6. You can create art and beauty
on a computer.
計算機可以創造藝術和美感。
7. Computers can change your
life for the better.
計算機能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美好。
史蒂芬·列維提出的第三條準則可以追溯到1959年,當年彼得·薩姆森(Peter Samson)在麻省理工學院創立了技術模型鐵路俱樂部(TMRC)。該俱樂部是一個追求原創性的團體,而且也是人類迄今歷史上最招人厭煩的團體了。該團體在維基百科上的解釋詞條說明了這一點:
這個俱樂部由兩個團體組成:一個是對火車模型和景觀設計感興趣的團體;另一個團體則組成了電子信號和動力小組,他們負責研制讓火車模型運轉的電路板。電子信號和動力小組創造了很多當今的流行語,其中就包括“黑客”一詞,這個小組最后把興趣的落腳點放在了電腦和編程上。他們最初受放置在麻省理工學院26號樓、價值數百萬美元的IBM 704大型主機所吸引,但是使用這臺主機的權利和時間往往都被更重要的人所占有了。當俱樂部成員杰克·丹尼斯介紹他們使用放在林肯圖書館、用長期貸款購買的、價值300萬美元的TX-0電腦時,這個團隊開始真正迷戀上了電腦。他們會呆在TX-0電腦的房間一直擺弄到夜里,希望某個預約了來使用電腦的人不會出現。
史蒂芬·列維在書的最后簡單地提到了凱文·凱利(Kevin Kelly)和斯蒂沃特·布蘭德(Stewart Brand)。凱文·凱利后來成了《連線》雜志的執行總編,現在也一直擔任著雜志的資深顧問;斯蒂沃特·布蘭德曾是“快樂逍遙漢”(Merry Prankster)[1]成員,創立了最有影響力的反主流文化雜志《全球目錄》(Whole Earth Catalog)并擔任總編,1983年,斯蒂沃特·布蘭德收到130萬美元的預付款讓他編寫《全球軟件目錄》一書。《全球軟件目錄》出資人的目的就是想要讓這本書成為新興個人電腦文化的導航燈,就像六七十年代美國出現的回歸鄉村運動熱潮一樣。
當凱文·凱利和斯蒂沃特·布蘭德發現了史蒂芬·列維的書后,就打算召開一個會議,把三代黑客都匯集一堂。正如后來凱文·凱利告訴斯坦福大學通訊專業的弗雷德·特納(Fred Turner)教授那樣,他和斯蒂沃特·布蘭德想看一看黑客是否能成為“一種大眾文化的先驅”,他們也希望“看到或是讓與會者來制定黑客的道義標準”。
1984年11月的一個周末,大約150名黑客從各地趕來,聚集在美國舊金山金門大橋北部馬林灘頭的克洛科海特堡。參與這次周末會議的有蘋果公司的創始人斯蒂夫·沃茲尼亞克(Steve Wozniak)、超文本的發明者之一泰德·尼爾森、理查德·斯托曼(麻省理工學院的電腦科學家,后來創立了自由軟件基金會)和綽號為“嘎吱船長”的西奧多·德雷珀(因為他發現了用麥片盒里作為獎品的哨子向電話話筒吹聲,可以免費打電話)。除了提供食宿以外,凱文·凱利和斯蒂沃特·布蘭德還給與會的黑客提供了電腦和視聽設備。
在這次會議上,兩個主題多次出現:一個是如何確定“黑客的道義標準”,另一個是探討電腦行業中將會出現哪些新的商機。正是在這次會議上,斯蒂沃特·布蘭德提出了史蒂芬·列維提出的七條準則中的第三條:
“一方面,信息想要變得昂貴,因為它很寶貴,在恰當的地點得知恰當的信息,能夠改變你的人生。而在另一方面,信息也想要變得免費,因為發布信息的成本一直在下降。因此,這兩種趨勢在互相牽制。”
這也許是網絡經濟中最重要而又誤解最深的一句話了。
斯蒂沃特·布蘭德這番話尤其重要的是它在科技和思想之間建立起了紐帶。摩爾定律講的是電腦實物載體的價格變化,而信息則是建立在這種載體之上的無重量的商品。物理學決定了晶體管某一天會降價到零,但是這些晶體管所處理的字節(信息)的價格則可能有升有降。
也許信息會變得更便宜,因為復制信息是如此簡單。也許信息會變得更昂貴,因為電腦信息的完美處理會使得信息的質量更高。實際上,正是這一點才使斯蒂沃特·布蘭德做出了上述評論,他的評論中指出了兩種極端出現的可能性。
大多數人只記得斯蒂沃特·布蘭德這番評論中的半句“信息想要變得免費”。 這和彼得·薩姆森當年對史蒂芬·列維列表的兩種理解相差很遠。首先,在彼得·薩姆森看來,最重要的免費還有自由、“不受禁錮”的含義,在當年的主機時代也就意味著該讓誰使用主機。不過,斯蒂沃特·布蘭德后來提出了和這本書相關的免費含義,也就是零價格的意思。
第二個區別在于,斯蒂沃特·布蘭德把彼得·薩姆森原來所說的“應該會”改成了“想要”。斯蒂沃特·布蘭德說法的一大特點就是從人類中心說的角度,賦予了信息以欲望,而非提出了自己的政治立場(用“應該會”的措辭)。這種價值中性的措辭讓“免費”擺脫了理查德·斯托曼這些狂熱黑客的定義,他們想要保護一種信息強行開放的觀念。斯蒂沃特·布蘭德的這種表述就讓人覺得信息“免費”像是一種自然力量,就好像生命想要有張力或是水自然會往低處流一樣。
斯蒂沃特·布蘭德的這番話之所以會被誤解,是因為人們只記住了一半,而另一半“信息想要變得昂貴,因為它很寶貴”則被人忽視掉了,也許是因為人們覺得這兩句話像是一個悖論,或是話說的有些重復。或許,我們換一種表述方法能更好地理解這段話:
商品化的信息(人人都能得到同樣版本)想要變得免費,而客戶定制化(你得到對你而言獨特、有意義內容)的信息則想要變得昂貴。
不過,即便是這樣的概括方式也并不完全準確。如果按照這種說法,那么谷歌搜索引擎不是正對你的問題提供有意義的解答的獨特、客戶定制化服務嗎?我們再換一種說法:
豐裕的信息想要變成免費,而稀缺的信息想要變得昂貴。
按照這種說法,我們就根據信息的“豐裕性”或“稀缺性”來計算其邊際成本。能夠以低價復制和傳播的信息想要變成免費,而那些邊際成本高的信息則想要變得昂貴。因此,你可以免費下載這本書的電子版(豐裕的商品化信息),但是如果你想讓我飛到你所在的城市,并準備一個關于你從事的生意相關的演講,那么我也愿意效勞,不過你要為我(稀缺的)時間支付報酬。我膝下有好幾個孩子要養活,而現在的大學學費絲毫都沒有變便宜的跡象。
布蘭德自己的解釋
不過,這只是我自己的解釋。鑒于斯蒂沃特·布蘭德這番洞見的重大影響力,我找到了他本人求證當年說這番話是什么意思。
我首先提出的問題和他這個經典表述有關。首先,我問他為什么要把黑客道義標準中關于信息的表述從“應該會”改成了“想要”?
斯蒂沃特·布蘭德說這有兩個原因。第一個理由是出于語言學的角度,他覺得用“想要”聽上去更舒服,“用‘想要’,而不用讓人聯想到指手畫腳的‘應該’,聽上去更有詩意也更有深意。”第二個理由則更加重要:“用了‘想要’,就使得關注問題的角度從你自己轉變到了現象本身,而現象就是這種特殊形式的信息共享會帶來價值。”換而言之,這在更大程度上是信息的一種功能,而非你或我所能做出的某種決定。我們個人對信息應該是收費還是免費贈送的態度并不重要,而在信息背后所隱藏的經濟學則顯然傾向于后者。
我的下一個問題是,當大家把布蘭德說的這句話拆開來之后,往往都會忘記后半部分,而他為什么要在一句話里放入“免費”和“昂貴”這二元性因素呢?
斯蒂沃特·布蘭德說他對信息受這兩個極端影響的悖論感興趣。
在關于這一點的論述中,我聽到了關于知識產權的內容,“免費”和“昂貴”雙方都站得住腳,這也就是悖論的含義,悖論能推動我們所關注的事態發展。婚姻是一個悖論,丈夫會有一種矛盾心態,覺得和她一起過不下去,但是離開她自己又過不下去。這兩種心態都是正確的,而這兩種心態碰撞后產生的動能和其他因素一起,成為讓婚姻變得有趣的動因。
悖論和矛盾是不一樣的。矛盾會使得矛盾雙方停滯不前,而悖論則使雙方都能繼續前進,因為每當你承認悖論某一方有言之有理,那么你就會留意到悖論另一方的言之有物。
在一次會議上,你可能會遇到想推廣免費共享軟件的人,你也會碰到向企業推銷售價幾千美元的版權軟件。那么軟件的售價就在你眼前呈現了,價格既可能增高,也可能降低。換而言之,市場上這兩種趨勢都存在,買家能承受多高的價格,那么賣家就會喊出多高的價格,而買家則會喊出各種各樣奇怪的價格。作為賣家的你,在售價上綁架一些企業,完全可以像綁匪綁架人質一樣。
斯蒂沃特·布蘭德說的那段話中另一個費解之處是他使用的“信息”一詞。在斯蒂沃特·布蘭德使用這詞的時候,它出現還沒多久。“信息”一詞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48年,克勞特·雪龍(Claude Shannon)發表了一篇關于信息理論的著名論文。在此以前,人們描述用代碼體現出來的思想和指令這種現象時,使用著不同的措辭(或是根本沒有想到什么好詞)。實際上,克勞特·雪龍1939年發表論文闡述自己剛剛萌芽的理論時,他所使用的就不是“信息”,而是“智能”一詞。他當然還是用了“語言”這樣的詞,當然也使用了“符號”和“記號”這樣的詞。在信息時代到來之前,“信息”一詞還經常用于表示得悉情況的用法,例如“我得到了一些新信息”,或者表示“事實”的含義。
克勞特·雪龍曾在美國電話電報公司任職,他的理論是建立在信號處理的基礎之上。該理論把信息定義為噪音的對立面,這就是連貫和不連貫信號的區別,他也計算出該如何從一種信號中提取另一種信號。這在模擬信號或數字信號領域都能做到,但是如今當我們談論信息時,我們指的往往是數字化的字節:依據解碼方式不同,這種表現為開或關的信號有可能什么都不代表或是可以代表一切。
一臺文字處理設備會認為你MP3里的歌曲是噪音,而你的TiVo數碼錄像機也無法閱讀一份表格文檔,但是從信息的角度來看,它們的本質都是一樣的,都是一些字節。一個字節只能代表兩種狀況之間的區別,這種區別或許有含義,或許沒有。但是信息在英國人類學家葛雷格里·貝特森(Gregory Bateson)看來,就是“產生區別的區別”。
當斯蒂沃特·布蘭德使用“信息”一詞,他指的是數字化的編碼內容;這也體現了他在早期數字化網絡方面的經歷,包括他參與創建的早期在線互動網絡社區“全球電子鏈接”(WELL)。斯蒂沃特·布蘭德了解到,字節和它們所代表的含義是截然不同的。字節至少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是免費的,但是它們所代表的含義卻會有各種各樣的價值,價值有可能為零,也有可能是無價,這取決于到底是誰接收到了這些信息。
斯蒂沃特·布蘭德說:“我常用來解釋全球電子鏈接的一個例子就是電話公司。電話公司并不是靠出售你的談話來掙錢的,它們也并不在意大家彼此間在電話中說了些什么。它們在意的就是你為通話時長買單,具體內容則無關緊要。”
斯蒂沃特·布蘭德又舉了一個有血有肉的生活化例子,那就是酒吧。酒吧給大家提供了聚會和談話的場所,但是并不會因此收費,收費的對象是給聚會和談話充當潤滑劑的啤酒。斯蒂沃特·布蘭德說:“你肯定會找到別的東西來收費,要不就是酒吧客人喝了幾杯啤酒,或是電話收費,或是相關廣告之類的渠道。你總是會找到收費的對象,但不是向信息本身收費。”
斯蒂沃特·布蘭德提出那番經典論斷已經有半個世紀了,但是人們還是只引用其中的半句話,他是否生氣呢?這就是發生在“擬子”身上的情況,斯蒂沃特·布蘭德說,不管是否忠于本意,“擬子”都在以最高效的方式進行傳播。不過,他指出,畢竟英國首相溫斯頓·丘吉爾當年發表著名演講中說的并不是“熱血、汗水和眼淚”,而是“熱血、汗水、辛勞和眼淚”。完整的引用這句話聽起來會更舒服些,因為單獨拿出其中的任何一個詞都算不上精華。不過,經過口耳相誦,某句名言會演變為它最適宜傳播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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