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小學要交9000元“教師節(jié)慰問金”,學生家長反映至縣教委,被告知“要退錢就必須退人。”2009年
5月27日,事發(fā)地重慶市銅梁縣的縣教育局局長趙品銀稱,此事系家長“自愿”繳納。
收據標明“教師節(jié)慰問金”
重慶銅梁人逯元紅在廣州打工,孩子隨身讀一年級。
去年,逯元紅返回銅梁老家,并委托舅舅肖華中幫助打聽孩子入學的事。肖華中說,他詢問得知,當地三所小學收費不同,讀巴山試驗一小六年共需12000元,龍都小學共4000元,巴山二小則需要6000元。
商量后,決定讀巴山實驗一小,從二年級開始讀,共需1萬元,講價降為9000元。肖華中交錢后,學校開具了“教師節(jié)慰問金”的收據。
教育局稱要退錢必退人
前段時間,重慶電視臺在銅梁搞活動,肖華中路過時上前詢問學校能否收擇校費,記者告知他不能收,并記錄下情況給教育局投訴。
上周四,肖華中突然接到一個電話,對方稱是教育局的,說擇校費不能收,但退這筆錢的同時,學生也不能在該學校讀書。
銅梁縣教育局局長趙品銀稱,確有家長繳納“教師節(jié)慰問金”一事,但均屬自愿。這是其碰到的第一例反悔的。
趙品銀表示,沒有規(guī)定限制學生家長向學校捐贈。不過若確定所交款項是“贊助費”,則屬違規(guī),家長可以退錢,但同時學生須退學,因為不符合就近入學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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