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已經形成了,是一個客觀現象。我的觀點是既然它現在已經存在了,那現在面臨的問題就是如何解決它。”中國人民大學土地規劃研究中心主任嚴金明近日表示,小產權房是一個高房價的產物。這些年房價快速上漲導致百姓會去選擇小產權房。針對小產權房既不符合現在的政策,也不符合現有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問題,嚴金明認為,作為制度畸形兒的小產權房應亡羊補牢,為時不晚。
嚴金明表示,小產權房的出現和蓬勃發展絕非短期、局部因素作用的結果。從供應的角度來看,它是村鎮不滿于征地收益過低的產物;從需求的角度來看,它是市民無力應對房價過高的產物。而這中間巨大的土地價差究竟應該如何切分,問題的答案顯然須在重新審視農民地權、政府職權的基礎上,才有可能逐步做到公平合理。
同時,嚴金明認為,解決小產權房問題應該采取新老劃斷的辦法。即對于已經存在的部分,可以試行多種靈活方式逐步消化;對于在建或者擬建的部分,則可將其納入土地、財政、社保綜合配套改革中一并規劃。此兩者之中,更為迫切的是后者,更為困難的也是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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