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發布了關于調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的通知,其中,對“兩高一資”的鋼鐵、電解鋁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仍保持在原來的水平或有所提高,對基礎設施建設如鐵路、公路以及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則有所調低。
中國最早實施資本金比例規定始于1996年,而最近一次調整是在2007年,當時面臨的經濟形勢是整體過熱。這次調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則如國務院的通知所說,主要是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所帶來的經濟下行壓力增大,擴大國內需求;以及實施有保有壓的結構調整,并有效防范金融風險。因而,它的一個直接作用,就是降低了多數行業以及進入該行業的企業的融資門檻,有助于經濟更快地恢復。 據測算,在國家出臺的4萬億經濟刺激計劃中,大約需要的項目資本金為2.4萬億元,其中將有2500億元的資金缺口。目前來看,解決項目資本金缺口特別是地方政府資本金缺口的辦法,除了降低項目資本金比例外,還可采用發放特殊政策性貸款作為項目資本金,擴大地方中期票據試點范圍以及發行地方債券等。但后面幾種辦法都存在較大的風險,相對而言,降低資本金的風險就要少一些。 需要指出的是,調整項目資本金比例客觀上也有益于民間投資的擴大。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民間擁有巨量的財富,這些資金隨時等待著新的投資機會。特別是在當前經濟不景氣階段,激發民間投資不僅可以減輕中央財政的壓力,有利于經濟結構調整;還可緩解就業壓力,形成地方經濟新的增長點,增加群眾收入。總之,沒有民間投資的配合,國家促內需、調結構的目標不易達到。 從前些年的情況來看,民間投資在我國固定資產投資中已充當主力,占比70%以上。不過,民間投資雖然發展較快,但投資領域明顯狹窄,多集中在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建筑、房地產業等一般競爭性行業。此外,在過去幾年,民間資金也大量投入到進出口、鋼鐵、煤礦等當時回報率較高的領域,從而加劇了經濟結構失衡問題。這一方面是因為在過熱市場與扭曲價格的影響下,這些行業的投資回報率較高;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在基礎設施、生產服務業以及大型制造業等民間資本極力欲進的行業和領域,由于存在著一系列的準入限制和政策管制,民間投資無法進入,這其中就包括資本金的準入壁壘。 不管是民企自身的因素還是國家管制,民間投資如果長期維持
“小型化”、“短期化”的投資格局,大項目很少,會使得民企投資的能力弱化,發展定位低,缺乏長遠利益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氣魄,抑制其進一步擴大與發展。 要調整結構,促進中國經濟更好地走出下行的陰影,重點要放在引導民間投資上,使民間資金能夠更多地投入到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短板領域中去。而降低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對原來被捆住手腳的民間投資,實際上起到了一種松綁的作用,盡管松綁的幅度不是很大,但總是值得肯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