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資非正常撤離中國,中方將跨國追究并訴訟,堅決維護中方相關利益方的合法權益。日前,商務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外資非正常撤離中國相關利益方跨國追究與訴訟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表示,將追究逃逸者的法律責任,最大限度地挽回當事人的經濟損失。
中方要及時申請立案
近年來,我國部分地區出現少數外商投資企業非正常撤離現象。
《指引》稱,外資非正常撤離事件發生后,中方當事人要及時向有關司法主管部門(法院或偵查機關)申請民商事或刑事案件立案。
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各主管部門可根據各自系統內工作程序及我國和相應國家簽訂的相關條約,通過條約規定的中央機關在本國向外方提出司法協助請求。外方有義務向中方提供司法協助,例如調取相關證據,協助調查涉案人員和資金的下落,搜查扣押相關物品等。
可請求引渡逃稅額巨大者
對于極少數惡意逃避欠繳,稅額巨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員,《指引》指出,“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在立案后,可視具體案情通過條約規定的中央機關或外交渠道向犯罪嫌疑人逃往國提出引渡請求或刑事訴訟移轉請求,以最大程度地確保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追究。”
【新聞背景】
《指引》稱,少數外企非正常撤離,給相關利益方帶來嚴重經濟損失,亦對經貿往來和地方穩定造成影響。
據媒體報道,在青島,去年便有87家韓國企業非正常撤離。
【關鍵詞】
非正常撤離是指外資企業在沒有清算債務以及申報破產的情況下,不按合法程序而突然撤離,只留下廠房、設備和拖欠的工資、債務等。民間稱之為“半夜逃逸”。
解 讀
“不排除大企業非正常撤離”
商務部專家認為,部分外企不適應產業結構調整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員梅新育認為,外資非正常撤離現象增多,是因為目前我國處于產業結構調整、經濟增長方式劇變期,以前那些追逐廉價勞動力、低環境成本的外企,不能適應這種轉變,再加上世界正經歷嚴重金融危機,因此出現很多非正常撤離的企業。他特別指出,這在韓資企業中尤其突出。
“面對我國形式轉變和劇烈的經濟危機,他們不得不撤出。”梅新育表示,很多企業沒有遵守我國的退出機制,對我國供應商、銀行、工人和政府造成很大損失。
梅新育說,“雖然目前非正常撤離的主要是一些韓國中小型企業,但不排除以后有大型企業也如此。”
“外資撤離要尊重中國法律”
法律界人士認為,中方當事人可依《指引》維權
“即便是外資,也不能說走就走。”國資委特邀研究員、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脫明忠表示,外資撤資要在法律框架內遵循規則進行。
脫明忠說,一般引進外資時都會簽訂合同,約定其權利義務,包括在經營不善的情況下應該如何來解決,并要其也要尊重中國法律。如果一但出現外資突破法律框架,出現非正常撤資的情況,中方政府或是企業一般都會采用國際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指引》的推出,可使中方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明確自己該怎么維護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