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日
衛生部新修訂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實施,其中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時不應對人體產生任何健康危害,不應掩蓋食品腐敗變質和食品自身質量缺陷。
■2008年9月1日
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正式施行,規定食品中有防腐劑必須標注。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的,應當在配料清單食品添加劑項下標注具體名稱;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的,可以標注具體名稱、種類或者代碼。
■2008年11月19日
衛生部發布并施行《嬰幼兒配方食品和谷類食品中香料使用規定》,其中特別規定,0至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