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政府著手解決持續兩日的部分出租車停運現象。
7月30日、31日,鄭州市部分出租車出現停運現象,給市民出行帶來不便。鄭州采取有效措施,出臺相關政策,目前,大部分出租車已恢復正常營運。
為規范出租車行業管理,市客運管理處先后出臺措施,凡個人實際出資買斷的車輛,車輛行駛證允許署個人名稱,個人實際出資買斷經營權使用權的,經營權證書允許署個人名稱,車輛行駛證、經營權證署個人名稱的車輛,運營證署公司名稱加個人名稱。出租車仍應掛靠原公司經營。
針對7月30日、31日部分出租車停運現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一是成立了“鄭州市出租汽車行業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對司機合理的訴求予以支持,保護其合法權益;二是對部分停運出租車司機做思想政治工作,理順情緒,恢復營運;三是增派500輛公交車,延長營運時間至夜間12點,部分重要線路實行24小時不間斷營運,保證居民出行;四是公安機關對采取非正常手段上街攔截、威脅正常營運出租車的個別人進行堅決打擊,對違法者要依法處理;五是進一步研究符合鄭州實際的管理辦法,確保出租車行業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市委、市政府要求,廣大出租車司機以大局為重,維護鄭州形象,積極恢復正常營運。
而此前據新快報報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機稱,此次事件的起因是出租車的所有權、經營權“兩權歸一”無法落實到位;而事情的導火索則是幾天前一對開出租車的夫婦在與所屬的銀×公司交涉“兩權”時產生糾紛,被毆打致一死一重傷。
據該報記者調查,鄭州市一輛新出租車連同8年經營權約花費18萬至20萬元,這筆費用完全由司機個人承擔。但鄭州市許多出租車公司的“行規”是:在與出租車司機們簽訂掛靠合同時約定,出租車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這“兩權”必須歸公司所有,公司有權將證照向銀行進行抵押貸款;而出租車所有權、經營權的變更過戶也不是個體經營者個人所能決定的問題。“花錢替別人養兒子”,甚至有可能雞飛蛋打的擔憂無時不在困擾著個體出租車營運者們。為了解決這一矛盾,今年年初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發文保護個體營運者的利益,明確了“兩權歸一”的合理性與合法性——但該文件在落實執行時,卻遇到了重重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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