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將審議《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也將成為今后一個時期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業界預期,本次會議將在糧食問題、土地管理制度、農村金融體系、城鄉一體化建設等多方面有所突破。 此前,已有多種消息表明,土地經營方式將有重大改革,將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應該看到,無論是30年前的“分”,還是今天的“統”,其目的都是為了解決業已存在的三農問題,讓農民走上富裕的道路。 有理由相信,隨著三中全會的召開,隨著一系列重大決議的推出,隨著桎梏枷鎖的松開,城鄉統籌將會加速推進,三農問題將會加快解決。然而,此時此際千萬不要過于樂觀,須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單純依靠三農永遠解決不了三農問題。 以土地流轉而言,就方向從整體看,這符合生產力發展要求。但具體到各個地方,由于地區發展差異的存在,卻未必完全吻合,而且推進難度參差不一。首先農民對土地的深厚感情,遠非他人所能理解。其次,在相對落后地區,由于生存手段的相對單一,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之本,這一情形下,流轉可能很難。即使相對發達地區,土地流轉之后也存在一個現實問題,那就是流轉出來的土地到底干什么?從事工業,受到耕地紅線的嚴重制約;從事糧食生產,土地的效益實在有限;從事高效農業,蔬菜、花木等,其種植的效益遠遠不及二、三產業,比較效益不容樂觀。 而且,流轉出來的農民又到底干什么?如果是青壯農民,或許可以重新進行技能培訓,充實到二、三產業———這又帶來新問題,城市能容納下嗎?而那些年老體弱、文化較低,所謂“3860”農民(留在農村中的農民)又該如何辦?這些現實問題不解決,將形成土地流轉的極大阻力,“減少農民”也只能是一句空話,三農問題也不可能得到真正徹底解決。 誠如有學者所言,“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關鍵還在‘三農’之外”。事實已然證明,在非自然經濟時代,三農問題的存在是綜合的、復雜的。這一情形下,必然要有二、三產業對第一產業的更大幫助,必然要有城市對鄉村的更大支持,必然要有中央及地方各級財政對三農的更大補貼。結合國外實例看,扶持三農已成慣例,即使在新農村已經頗成氣候的美、韓,對三農的扶持也從來沒有放松過。而在我國,從過去到現在,第一產業對二、三產業的貢獻,遠遠大于二、三產業的反哺。即使這些年來各級加大了對三農的扶持,也遠遠不及三農所做的貢獻。因此說,此時我們應該在更高的平臺、更大的空間上扶持三農。
十七屆三中全會的召開,延續著中央對三農問題的一貫重視,而會議將要形成的決議更多是方向性的,無論是細則的完善還是具體的落實,都離不開地方。這些年,我們看到中央財政對三農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而在一些地方,支持的力度卻明顯低于工業、服務業。這說明,當前個別地方扶持三農的積極性還沒有完全煥發出來。鑒于此,在新的政績考核體系中,應該加大對農村考核的力度,抓工業服務業者有政績,抓三農工作者同樣應該有政績。 解決三農問題必須著眼三農之外。可以說,三農問題不解決,所謂大國崛起只能是一句空話。而農村巨大消費的空間,也是解決當前內需不足的重要方向。故而說,發展三農、支持三農永遠不吃虧,這樣的政府也最明智。以此看之,中央政府很明智,而有些地方卻明顯“近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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