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北京的車主們少了一層煩擾,再不用擔心自己的車被出沒不定的交通協管員“貼條”了。日前,北京市交管局下發通知,取消交通協管員粘貼《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俗稱“貼條”)和照相取證的權力。
這意味著自6月10日起,北京市正式告別交通協管員“貼條”的歷史。有關人士評價稱,這是交通管理機關依法行政之舉,標志著交通執法權理性回歸。
交通協管員“貼條”停擺
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稱,取消交通協管員“貼條”和照相取證的相關職能,是為執行公安部《關于加強交通協管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而作出的要求。
日前,北京市交管局責令各交通隊執行新規定,違法停車必須由交警處罰、取證。據了解,全市各交通隊已經收回了以前發給協管員的《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調整后,北京交通協管員不再具備任何執法權力。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周澤說,行政執法的根本前提是合理性、合法性,將于法無據的執法行為取消使之回歸理性、合法的軌道是非常必要的,是對公權力的規范。
據了解,由于交警警力的不足,北京違法停車行為大部分都由協管員來處理,幾乎九成的違法停車都是由協管員進行“貼條”處理的。
北京絕大多數車主、司機都被“貼過條”。說起這一“慘痛”經歷,多數車主牢騷滿腹。
車主張萍女士至今對被“貼條”一事耿耿于懷。一次,為了給朋友查看火車時刻表,她把車停到了北京東直門北大街內一條路上。當時,路邊既沒有劃出車位,也沒有禁停標志。從進門到出來,前后不過5分鐘,張女士的車玻璃上就被赫然貼上一張罰款單。路人告訴張女士,你剛停下車,就有協管員盯上了,他們兩人一組騎著車,常在這路邊轉悠,看誰的車停著,上來就貼,貼了條就跑。
想著轉身工夫被罰200元,比火車票還貴,張女士又氣又急,想找協管員申訴,而協管員早一溜煙跑得蹤影全無。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有3300多名協管員,北京市交管局對他們的評價是“長期以來,交通協管員為北京道路交通管理和彌補北京交通警力不足做出了很多的貢獻。”但他們的許多行為卻屢遭詬病。
交通行政執法權被讓渡后的回歸
事實上,北京交通協管員的執法權限經歷了一個放權、限權、削權,再到收權的歷史演變。
北京市交通協管員出現于1998年。隨著北京市機動車不斷增加,交通管理矛盾大量出現。為彌補交警警力的不足,交管部門聘用了一批編外人員協助工作,被冠之以“交通協管員”。
北京市交管局專門出臺管理辦法,賦予交通協管員執法職權,他們可以用攝像機拍攝動態違法畫面,如機動車走公交車道或者“軋實線”,還可對違章停放的車輛貼條罰款。
然而根據相關法律,協管員沒有執法權,只能“勸阻、告知交通違法行為”。因此,由于名不正言不順,交通協管員從誕生之日起,其執法權就不斷受到質疑。
車主、司機和交通協管員的矛盾沖突不斷升級。由于協管員執法身份不被認同,執法行為缺乏權威性,“貼條”時經常遭到司機抵制。一位協管員坦言,這活兒不好干,被謾罵是常事,遇到脾氣暴的,掄起胳膊就打。
曾有一位協管員在北京天橋上拍司機違章壓線,后被發現,遭到痛打,險些釀成極端事件。
2005年7月,北京市交管局出臺《交通協管員七條禁令》,叫停協管員“拍照取證機動車軋線、走公交車道”等權力,而仍保留了對違章車輛“貼條”的權力。
由于沒有合法權限,交通協管員的“貼條”行為日漸成了“歪嘴和尚念歪經”,其間不可避免地伴隨著執法權的變異與濫用。
有的交管單位將協管員的待遇與罰款數量掛鉤,向協管員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款指標,要求他們每天或每月完成一定的罰款額度。更有甚者,個別協管員讓違章人“花錢消災”,孳生權錢交易。
一位司機透露,一次他剛被貼了條,掏出手機給他們協管員隊長打電話,于是就被“撕條”放行了。
有評論認為,因此而來的亂執法、亂罰款現象之危害,遠比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本身為甚,玷污了執法者形象,損害了法律尊嚴。
交通資源權力邊界需厘清
北京站,一位姓劉的交通協管員說,以前他專職從事“貼條”,現在“貼條”職能取消后,他的主要任務是“站口”,“是件好事,以前畢竟‘名不正言不順’,現在回歸本位,能更好地服務、疏導行人了。”
職能調整后,協管員的工作方式主要是“勸阻、及時上報”,重點巡視檢查胡同、小區周邊等一般道路,對造成交通堵塞、嚴重妨礙車輛行人通行、占用消防通道違法停放的車輛,如駕駛員在現場,須勸阻;不在現場,及時上報交警。
北京市交管局有關人士稱,叫停協管員拍照、貼條,并不等于北京對違法停車的查處力度有所削弱。目前北京擁有的高科技交通管理能力,已能達到重點地區全覆蓋,今后會更多利用電視監控設備,監控違法停放的車輛,一經發現,交警將以最快的速度到現場取證、嚴格處罰。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經近330萬輛,車路矛盾日益加劇,城市的交通壓力正在承受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有關人士指出,交通執法權的變遷與回歸之爭,實際上反映出有限的城市交通資源與交通管理的困境與矛盾。
一方面大城市車滿為患,道路、空氣、車位不堪重負,另一方面汽車是支柱產業,為拉動相關產業鏈,購車并不受限。無限購買、有限使用,不想堵住財路又想疏通道路,這時候的罰款式管理很難服眾,效果也有限。
張萍女士就一直鬧不清楚,“為什么東直門內那么寬的街道不劃出停車位,‘法無禁止皆可行’,好好的道上停車怎么就違法了呢?”“北京很多車位規劃不科學、不合理”。
“誰愿意違法停車挨罰呀?實在是找不到停車位。”很多北京人為停車找車位而發愁,有的小區剛建成,還沒有劃停車線;有的時候分不清哪里是禁停標志,還有的什么標志也沒有不知道該不該停。
如何科學規劃城市道路資源、增加配套停車位建設,或許是除了電子眼治違章之外的更根本之策。
本報北京6月29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