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東莞擬向市民發紅包后,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有記者從24日召開的全市領導干部會議上獲悉,市財政將拿出逾1.2億元向12.2萬低收入戶籍人員發放紅包(6月25日《南方日報》)。
在我眼中,雖然和諧社會說白了就是,公民通過公平競爭、自由勞動實現自食其力,進而呈現“人人有飯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房住”愿景。然而,和諧社會圖景又不止于此一隅。由于社會經濟發展所處歷史階段的客觀成因和人與人之間的特殊差異性,貧富落差強弱分野不可避免,上述圖景往往只是一種人類自覺或不自覺追求的美好愿景。也就是說,現實中人們看到的往往是不盡和諧甚至不和諧的圖景,相對于富人精英等強勢群體,由于地域、就業、生理、技能等差異等原因而導致失業不能自食其力的弱勢群體客觀存在,他們需要政府和社會的救助。為了實現和諧或相對和諧,文明社會法治政府有責任、有義務通過伸出有形援手加以干預。6月初,東莞紅包發放方案出籠。被列入此次臨時生活補貼發放范圍的七類人群是:低保對象、五保戶、非低保對象的優撫對象、非低保對象的一至四級殘疾人、棄嬰、已治愈的麻風病人和低保邊緣戶(即家庭人均收入為401-600元的人員),發放標準為每人1000元。和此前的“臨時價格補貼”相比,此次“臨時生活補貼”覆蓋范圍更廣,除了低保戶、五保戶外,非低保對象中的一至四級殘疾人、低保邊緣戶也被首次列入補貼范圍。因此我認為,東莞向低收入人員發紅包彰顯了現代政府的施政智慧和文明導向。 在我眼中,東莞向低收入人員發紅包之舉還是一種用簡單方法解決復雜問題的積極民生作為。從理論上講,現下政府對弱勢群體的救助業已形成一套完整組織體系、政策體系和技術體系。然而,時下不少地方政府依然面臨如是困局,在就業形勢嚴峻、CPI高企高走的嚴峻情勢下,設若什么都按現成政策按部就班被動消極地去實施救助,往往效率低下甚至杯水車薪或遠水不解近渴,須要政府急中生智用特殊辦法解決特殊問題。比如向低收入人員發紅包就是急中生智立竿見影之舉,雖屬無有現規先例的“吃一個吃螃蟹”,但卻獨辟蹊徑別出心裁地解決了近切的民生實際問題,讓老百姓感受到了看得見、摸得著的政府關注民生的施政善意和物質實惠。換言之,政府向低收入人員發紅包比官員說一千句“關注民生”好,比官員喊一萬句“和諧社會”強。作如是觀,我把東莞向低收入人員發紅包之舉看成是一種積極靠實的民生作為。 我注意到,劉志庚書記曾在4月底一次座談會上說,受澳門為市民發紅利的做法啟發,打算給市民發放補貼,以減輕CPI上漲給市民造成的影響。他說,這叫“臨時生活補貼”。也就是說,東莞做法并非自身獨創,而是借鑒境外成功經驗的結果,是對先進成熟做法大膽果斷“拿來”為我所用的產物。換言之,是解放思想思維開放的結果。從這個意義上說,東莞做法無異于為別地打開了因應當下CPI高漲引發民怨的一條新思路,讓面臨同樣民生困境卻一籌莫展不知所措的官員豁然開朗茅塞頓開。 當然,話說回頭,向低收入人員發紅包究竟好不好,還要看民意反應和社會反響。劉志庚證實,“此舉獲得廣泛關注和好評。”我想,這也等于是為我的觀點作了最好的佐證和注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