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銀監會的文件無疑對切實減輕受災企業和居民的經濟負擔、推進災后重建具有重要意義。但目前核銷災區貸款的最關鍵問題,是如何認定“無力償還”。銀監會出臺的緊急通知只是一個原則性、框架性的文件,雖對銀行的核銷工作有指導作用,但沒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還需看到,通知中沒有將“借款人”區分為企業和個人。由于四川災區受影響的個人貸款量不會太大,所以這次核銷貸款的重點還應該是企業貸款。相比之下,企業貸款的核銷比個人貸款要復雜得多。 郭田勇認為,要嚴格遵循通知規定,只有在地震中遭受損失且的確無力償還的借款才能被核銷。在核銷貸款過程中,銀行還要取得法院、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內部清收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作為核銷呆賬的依據。也就是說,即使房屋被震毀,但借款人有其他財產可以償還的,還是應該還款。因此,還需有細則配合通知規定執行。
工行副行長張福榮說:"因為我去過災區,我看過,從感情上來講商業銀行怎么做都可以。但從政策上來講應合理對待,商業銀行要根據人民銀行、監管部門、財政部的有關要求,在有關法規和政策允許及實事求是的前提下,找到妥善處理的辦法。"
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楊再平說:"核銷的問題是金融機構共性的問題,所以銀行業協會也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對已經造成的損失進行處理,同時也會按照核銷的法定政策,實事求是地做核銷。但是也會有統籌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