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天正式公布《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據了解,該《辦法》從3月15日起已經開始施行,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將得到進一步的規范和加強,通過使用效益的提高,促進公共財政體系建設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財政部“大權在握”
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顯示,截至2006年底,全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量5.96萬億元,凈資產3.9萬億元。其中,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量9300億元,凈資產6500億元。 如此一筆龐大的國有資產,如何科學管理自然引人關注。中央民族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教授史錦華告訴記者,從加強財政監督管理的角度看,不僅要重視每年財政收支的流量管理,而且要重視存量(國有資產)管理。只有這樣,將收入、支出、國有資產作通盤管理,才算是比較完備的財政管理。 “目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總資產達到8萬多億元,如此龐大的資產數量應該在政府宏觀調控、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她對記者說。 記者注意到,《辦法》中規定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國家統一所有,財政部、主管部門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史錦華指出了目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存在的問題。比如,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產權約束,不能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的效率;缺乏制度約束,導致賬面資產與實物資產不符,賬外賬嚴重;資產使用目標不明確等。
“收支兩條線”
史錦華認為,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作為每年財政收支活動的累積存量,應該由財政部納入財政管理活動中。此次放權由財政部管理,對于通盤籌劃、綜合管理,發揮政府財政政策的調控作用,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提升為公眾服務水平必將起到很好作用。 對此,《辦法》中明確規定,中央級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收益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入,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國有資產處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和財政國庫收繳管理的規定上繳中央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性質,決定了其使用和價值補償不同于經營性國有資產,在其使用中應該遵守合理使用、有效使用、節約使用的原則。要把這些原則貫徹到具體管理過程中應該說也不是很容易的。例如產權管理中的一系列產權的界定,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建立、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的管理等,都應該不同于經營性國有資產,其特點如何體現等都有待解決。”史錦華說。 此次針對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在史錦華看來,對于省及以下的事業單位,也應該參照此管理辦法和模式,制定各地方的管理辦法,這樣就使各級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逐步走向規范化、正規化,真正發揮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在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小康社會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