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土地收益和房產開發利潤誘惑,使得當前城郊農村房地產的違規開發愈演愈烈。”
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經濟學院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山東省政府參事郭松海在接受《市場報》記者采訪時說,“在農村搞房地產違規開發,不僅占用大量農用集體土地,影響到社會和國民經濟的整體安全,也破壞了城市規劃的實施和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必須遏制房地產違規開發向農村蔓延。” 郭委員說,據了解,目前,北京市中心城區邊緣已超出規劃范圍過度發展,形成中心城區向外蔓延的趨勢;另外,遠郊區縣各自為政,各種名目的開發區、工業大院圈占土地增多,全市建設用地規模已超出了2010年規劃控制指標。在南京、深圳等大城市,也不同程度存在類似情況。 “由于城市土地級差地租的擴散效應,使得鄰近的農村集體土地區位優勢和地租極大顯現化,巨大土地收益和房產開發利潤的誘惑,使得當前城郊農村房地產的違規開發發展勢頭難以遏制;使部分房地產商或準房地產商,無視法律法規,違反政策開發經營,以攫取最大非法利潤。”郭委員表示,在農村,房地產的違規開發,使得農用集體土地被大量占用,破壞了城市規劃的實施和城市生態環境建設,特別是占用耕地,影響到社會和國民經濟的整體安全。 對此,郭委員提出四點建議:一、進一步加大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力度。要把在城郊、農村違規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媒體上公布于眾,要限期退出;已完工項目,不能一罰了之,要對違規房產予以沒收拍賣。 二、堅決查處違規違章開發項目,實行問責制。一些違章建筑,較長時間得不到處置,往往有其背景,它們多是官商結合,官商合謀。因而,房地產違規開發,不論涉及到哪個部門、哪級官員,都應秉公執法,依法辦事,追根究底,懲治腐敗。 三、城市要增加低價住房供應,為弱勢群體提供住房社會保障。目前城市化步伐加快,外來人口對住房需求迅速增加,但城市住房供應特別是中低價住房供應短缺。而在郊區,非法建設不經竣工驗收、質量無法保證的住房,因建設成本低在獲取較大利潤的同時,還能夠以較低價格出售出租。因此,城市應加大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屋建設供應,政府應組織建造若干具有一定規模、環境優良的微利小區,以優惠價格出售出租給城市低收入者,用“良幣”驅逐“劣幣”,解決城市中的弱勢群體住房問題,以使農村房屋搶建風得到遏制。 四、綜合執法,阻止房地產違規開發。應由各級地方政府牽頭,由土地管理、城管、規劃、公安乃至檢查等多個部門綜合執法,避免各管理職能部門互相推諉,加強合力,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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