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資司司長邱小平日前透露,目前,《工資條例》正在起草中,該條例旨在解決一線職工工資偏低、工資增長緩慢、遭遇欠薪及支付機制,但與工資增長不必然互為條件,職工調薪可能參考CPI。(詳見今日本報17版)
起草《工資條例》,旨在解決一線職工工資偏低、工資增長緩慢、遭遇欠薪及支付機制等問題,應該說這個出發點是好的,但如果沒有強硬的配套措施,再好的條例也會成為一紙空文。 這幾年,為了解決欠薪的問題,各地都制定了相應的工資支付機制,但是拖薪、欠薪的問題依然存在。真正要維護合法權益,還需要職工自身有力量。如果勞動者仍然缺乏話語權和抗辯權,即使出臺《工資條例》,良性工資增長機制恐怕還是難以實現。 過去企業定工資主要是由企業主說了算,現在強調要和工人進行協商來確定。但強調歸強調,實質上如何呢?《廣州日報》19日報道的一條消息似乎詮釋了這個命題。18日上午,兩百多名環衛工人在廣州市環衛局門口聚集,稱換了一家物業清潔有限公司接管后,他們的薪酬和待遇都將降低許多,他們希望能夠按照《勞動合同法》獲得相應的補償。但相關人員表示,這是事業單位體制改革,與《勞動合同法》并不沖突。難道,改革就是為了降低職工的薪酬和待遇嗎?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編寫的《中國企業競爭力報告(2007)——盈利能力與競爭力》藍皮書指出,從1990至2005年,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例從53.4%降至41.4%;而同期營業余額占GDP比例從21.9%增加到29.6%。這一數據表明,企業利潤的大幅增加相當程度上是以職工低收入為代價的。事實上,“利潤侵蝕工資”現象不僅表現在非國有企業員工收入長期低于經濟增長的速度,而且表現在國有企業大量使用臨時工等體制外員工,以降低用人成本。印度的GDP增長速度不超過9%,但在過去5年平均工資增長率卻始終保持在11.5%,而中國僅為7.5%。中印工資“倒掛”現象,折射的正是我們以往發展中共享不足的弊端。 中國有句俗話說得好:沒有金剛鉆不攬瓷器活。如果出臺新條例不能起到實質上的作用,那還不如把以前出臺的條例抓實抓好,發揮其真正的威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