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將來出臺的《工資條例》,與工資增長不必然互為條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資司司長邱小平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工資條例》正在起草中。該條例旨在解決一線職工工資偏低、工資增長緩慢、遭遇欠薪等問題。
邱司長的話,“提前消毒”的意味很濃重,因為,他指出現在公眾有一種“條例一出臺,工資可望漲”的說法,而這種說法“可能有偏差、不準確”,因此,他在《工資條例》正式出臺前預先做出說明,當然是為了避免公眾到時候“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不過,竊以為這種“提前消毒”是不必要的。因為,如果即將出臺的《工資條例》制定得合情合理的話,“工資可望漲”是必然的。
一個事實是:1990年至2005年,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例從53.4%降至41.4%;而同期營業余額占GDP的比例從21.9%增加到29.6%。因此,長期以來,我國職工的工資增長并沒有與經濟發展的水平同步,“工資可望漲”原本就存在很大的空間。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文躍然預計,中國的總體工資水平在未來12年里有較大的增長空間。
正如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編寫的
《中國企業競爭力報告(2007)――盈利能力與競爭力》一書指出:企業營業額增加,而職工報酬增長緩慢,可以說,企業利潤的大幅增加相當程度上是以職工低收入為代價的。職工經濟上的“吃虧”實質上反映了權利上的“暗虧”,由于權利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職工無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因此才無法使自己的勞動薪酬與企業利潤增長、國家經濟發展一起“水漲船高”。
所以,即將出臺的《工資條例》,首先應該著眼于保護職工的正當權利――當然同時也要保護企業的正當權益。換言之,《工資條例》本質上應該是一部“權利條例”。這一點,實質上邱司長也是肯定的:“實際起草過程中,我們注意到,既要賦予職工在薪資面前的說話路徑,還要考慮職工的說話能力。”而如果《工資條例》能夠賦予職工恰當的“說話路徑”,并且保障職工的“說話能力”,也就是使職工的正當權利獲得切實保障,那么,職工消除了權利上的“暗虧”,就必然能夠補回工資上的“吃虧”。如此一來,“條例一出臺,工資可望漲”就是必然的,又何須“提前消毒”?
誠然,“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單靠某一部法規很難奏效”,但是,就整體而言,《工資條例》應該在保護職工正當權利、規范職工和企業正常的權利義務關系方面有所建樹,應該成為一個
“權利條例”,而在我國職工工資長期
“吃虧”、因而存在很大上漲空間的情況下,它應該能夠達到“條例一出臺,工資可望漲”的目的。所以,可以說,如果“條例出臺”而仍然“工資無望漲”,那么就說明這一條例并未能充分保障職工的正當權利,因此是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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