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物價工作會議上傳出消息,物價部門對廣東電網公司的成本監審發現,去年廣東電網的利潤高達142億,利潤空間太大。廣東將提出電力價格改革,全面下調工業和居民的銷售電價。(1月13日南方都市報)
電價關乎每個家庭每位居民的生活,可謂是基本的民生問題之一。電價下調,而且是在各領域商品價格呈普遍上漲勢態的情況下,忽然發出下調電價的聲音,自然很令人欣慰。不過在我看來,這個消息中最值得欣慰的倒不是電價下調本身,而更是導致下調的非典型原因,那就是物價部門監審發現,廣東電網的利潤空間太大。
所謂非典型,當然是針對商品價格下調的一般原因而言的。不難發現,在以往的水價電價,燃氣汽油電信等等諸多生活資料價格調整,尤其是涉及壟斷行業的價格調整,常常大都來自兩個方面。一是企業自行宣布調整;二是來自上級主管機構或者是政策宏觀調控部門。與此對應,企業自行宣布的價格調整幾乎全部是上漲而鮮見下調;而在上級部門的調控下,即便價格下調,企業也常常不忘大聲喊虧,頗有委曲求全之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價格下調的幅度的持久性。所以,根據地方物價部門的監審結果,認定利潤太高而要求壟斷企業下調價格,其破冰之意不容忽視。
事實上,查詢工作職責可以發現,建立價格監測體系,指導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打擊各種價格壟斷與價格欺詐等行為,本就是物價部門工作內容中的應有之意。然而長期以來,物價部門對規范價格行為的管理常常落入拍蒼蠅而不拍老虎的尷尬之中,對市場行為中的個體價格、局部價格監管力度很大,而對牽涉面廣、壟斷性強的企業卻往往視而不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物價部門監審電力成本和利潤,并依法作出對其價格調整的要求,實是其工作職責的回歸。
下調電價只是表象,下調電價背后,一個壟斷行業價格監管機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才是根本,才最值得期待。這意味著,在這個有效監管機制的作用下,不僅是電力,有線電視、通訊電信、燃氣燃油等等一切壟斷行業終將被納入監審體系之中。當然,同樣值得期待的是,建立壟斷行業價格監管機制,廣東省已經先行一步,其他地區的物價部門又該如何作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