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對原產于中國等三國的熱軋碳鋼中厚板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1月8日,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發布通知,對原產于中國、南非和俄羅斯的熱軋碳鋼中厚板反傾銷日落復審案作出終裁:如果取消對進口自上述國家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將導致對加拿大國內產業的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決定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 2007年4月26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對原產于中國、南非和俄羅斯的熱軋碳鋼中厚板進行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美商務部公布標準鋼管反傾銷案初裁結果 1月4日,美國商務部(DOC)公布對中國輸美標準鋼管反傾銷案初裁結果。初步裁定,中國輸美標準鋼管產品存在傾銷,兩家強制應訴企業江蘇玉龍和天津雙街反傾銷稅率分別為0和51.34%,其他單獨稅率應訴企業反傾銷稅率為25.67%,適用于其他涉案企業的中國全國范圍稅率為51.34%。其中,天津雙街因退出調查,被DOC依據可獲得的事實(BIA)判定較高的反傾銷稅率。 2007年6月27日,DOC對我標準鋼管產品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合并調查,這是美繼銅版紙之后對我發起的第二起雙反調查。11月6日,DOC公布了本案的反補貼初裁結果,其終裁將于2008年3月18日前做出。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半導體芯片啟動337調查 2008年1月4日,應美國加州Tessera,Inc. of
San
Jose的申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擁有最小集成電路封裝尺寸的半導體集成電路及其同類產品啟動337調查。涉案產品主要用于動態隨機存儲器、動態隨機存儲器模塊以及包含動態隨機存儲器和/或動態隨機存儲器模塊的計算機系統。申請方在申請書中指出,美國所進口的擁有最小集成電路封裝尺寸的半導體集成電路及其同類產品侵犯了美國Tessera公司的專利,并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排除令、停止以及禁止令。 在本案中,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確定了18家涉案企業,其中包括6家中國臺灣企業,1家中國內地企業——記憶科技集團。
巴西對我出口發梳和揚聲器征收反傾銷稅 巴西發展工業外貿部貿易保護局日前致函我駐巴西大使館,函告根據巴西外貿委員會2007年12月11日頒布的第66號和69號法令,對原產中國的揚聲器和發梳征收反傾銷稅,稅率分別為2.35美元/千克和15.67美元/千克,有效期均為5年。 (資料來源:商務部及相關進出口商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