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春節,在珠三角,回家過年的農民工辭工退保成“潮”——有的地區農民工退保率高達95%以上。按照目前的制度,要一直上保險將來才能領養老金,可是這里上的保險,到其他地方就沒了。流動性大、就業穩定性差,成為農民工頻繁退保的重要原因。 相關部門通過政策上的完善,將農民工群體納入社保,從而讓社保政策公平的惠及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勞動者。按照道理,這樣的善政理當受到農民工的擁護才是。何以受惠的群體,不僅并不領情,反而爭相退保呢? 農民工退保的做法,當然不會是不理解政策。事實上,對于農民工這類“候鳥型”的打工者來說,今天交的社保,假如明天無法在異地兌現的話,那當然還不如直接將現金拿在手上來得劃算。 事實上,社保政策的“劃疆而治”,乍一看似乎也不無道理。盡管同在一個國家,地域之間的差異卻無法忽略不計。于是,各地社保政策上的差異,自然而然使得社保與地方產生了密切關聯。相對落后地區繳納的社保,當然無法達到發達地區的待遇;而發達地區繳納的社保,既然由發達地區征收,相對落后的地區當然也無法支付相應的待遇。于是哪里繳納,哪里發放式的“劃疆而治”,成了當前社保政策的天然屬性。 不過,這看似天然合理的規矩,卻經不起進一步的推敲,F實中,社保政策既然是為勞動者服務的,既然勞動者(不僅僅是農民工)有流動的可能和需求,那么社保政策本應順應并滿足勞動者的需求才是。不可否認,跨地域兌現和支付社保有難度,甚至還有政策上的空白與疏漏之處,但這些難度并非無法克服。 從這個意義上說,社保本不應有地域范疇這類的狹隘概念。每一個參加繳納社保的公民,無論到國家的哪一個地方都應享受與他們繳費相對應的社會保障,這應該是社保制度的責任!皠澖巍钡纳绫o疑違背了這一制度的初衷。但愿珠三角農民工“退保”現象能夠引發對于社保政策的反思與改良,而不要因為是勞動者主動放棄權利便無視了“放棄”背后的無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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