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75歲的市民李大媽正在為自己的養老問題犯愁。老伴去世三年了,她一直沒有正式工作,基本上沒有收入來源,平時的生活開支全靠兒女的資助。時間長了,老人對拿兒女的錢產生了抵觸情緒,想把自己住的房子賣了換養老錢,搬進養老院住。其實,現在有一種新興的養老方式,可以讓李大媽不再煩惱,叫“以房養老”。 10月17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表示,由于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有一個過程,資金和服務都可能存在某種短缺;今后,“以房養老”不失為一種自我保障的選擇。另據報道,我國首個開展“以房養老”試點業務的保險公司近期已正式獲得相關主管部門批準。作為新興事物,“以房養老”這種又被稱為“倒按揭”的新興養老方式,究竟離我們有多遠呢?
什么是“以房養老”
上世紀80年代中期,美國新澤西州勞瑞山的一家銀行創立了“倒按揭”這一模式,之后便流行于歐美。據介紹,“以房養老”主要有三種方式。 第一種方式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產交給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機構或者銀行,然后老年人的養老費用由公益機構或者銀行來按月提供。老人病故后,剩余部分的養老費將交給其繼承人;第二種方式是“以房換養”:老年人把房子交給福利機構,然后享受福利機構的服務,其房子由福利機構出租,老人過世后房產由福利機構處置。 還有一種方式叫“以房自助養老”,就是老人把自己的房產提前賣給一個公益機構,一次性獲得房款,然后再從公益機構把房子租回來,自己還住在家里,自己付租金。
“以房養老”在濟尚未試水
記者從市民政部門了解到,“以房養老”目前在我市還沒有相關政策,因此市民尚不能將房產交與民政部門,從而享受社會福利養老服務。目前民政部門的社會福利養老服務主要針對的還是農村或城市中的五保戶,這些多數無兒無女或者沒有子女贍養的老人一般由民政部門安置在社會福利院照顧。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幾家主要的保險公司也未開展“以房養老”的業務。
多數市民主張房子留給后代
“房子還是留給下一代吧!”記者調查發現,很多市民對“以房養老”這種方式一時還不能接受。他們認為,如今買一套房子不容易,國家新頒布的《物權法》又規定產權70年到期后可以續期,所以大部分市民選擇將自己的房子“傳”給下一代。雖然“以房養老”可以讓自己的晚年得到更多的經濟收入,但是很多市民還是選擇無私地為下一代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