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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個黃金周落幕了,“黃金周”的存廢再起爭議。有報道說,“國家旅游局官員透露,現行的休假制度勢將調整,有關部門的新休假方案目前已到最后論證階段,只待上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重要的民族傳統節日將被納入法定假日。”
劍指所謂“黃金周”的觀點多而又多,然而,沒有人注意到1999年匆忙推出黃金周的“難言之隱”——當時是從單一的經濟發展視角,冀望7天連假,拉動消費,驅趕廣大城鄉居民在銀行的“籠中虎”出籠。這項政策明顯把公民休閑當做經濟政策調整的所謂“杠桿”而忽視其文化、美育、舒適、享受等精神性功能。如果黃金周有罪甚或“罪在不赦”,則視休假為“淘金”才是其根源。
有關方面制定節假日,都有些什么程序,都有哪些機關主導,民意在這個過程中到底有多大的作用——這些我們都不得而知。我以為,涉及全民是否休閑及怎樣休閑的大事最能也最應該反映民意。如果這些休閑政策的出臺能反映民意,我想,中秋節、端午節、清明節、年三十、元宵節等傳統民族節日實行放假,肯定會得到絕大多數國民的支持。至于把放個假當做“軍國大事”,玄機重重,口囁嚅而不言,足趑趄而不前,我以為未免有些夸張。
現在每年有3個黃金周,確實導致人流在“瞬間”的時段和“狹小”的空間高密度麕集,給交通、食宿、環保等方面造成巨大壓力,但是,這恰恰是中國人休閑的時間太少造成的,平常的周末休閑,僅僅只有區區兩天,無法離開家門,只有把心情、資金等游玩條件儲存起來到黃金周去釋放了。在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一年只有3段較完整的閑暇時段,產生所謂“集中休假”是難免的。如果我們把前述之中秋、端午、清明、元宵、除夕都放假,在現有黃金周基礎上增加比例協調的假日,中國人還會“集中休假”嗎?
中國社會在閑暇享受方面已經提前呈現發達國家往往要經歷半個世紀甚至一百年才有的現象,這種“跨越式發展”一方面是國家經濟發展強勁、民眾休閑需求旺盛的表現,一方面則是有關方面明顯的思維和價值觀落伍的體現,具體表現就是把休閑當做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忽視休閑作為生活方式其實也就是民眾幸福的目的所在。且不說7天大假被定義并命名為“黃金周”所顯示出來的赤裸裸“金條崇拜”,即便以每個黃金周后“假日辦”和旅游局通報的“進賬”業績看,把放假當做“淘金”手段和契機,是導致黃金周“生病”的根本原因。
休假固然事關經濟,但更事關民眾的生活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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