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租金100元(折合每日0.27元),就能租到一輛新自行車,可異地存車或換車,看車、修車均由出租單位負責。至明年奧運前夕,北京市民可按照這一租車模式,租用5萬輛自行車。(8月20日《新京報》) 在改善空氣質量、迎接北京奧運的新形勢下,作為與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相配套的輔助政策,北京市出臺了公共自行車政策,其環保動機無疑十分明顯。 其實,自行車出行率降低的要因根本不在于其費用上。從北京市目前的收入水平和自行車價格看,即使做到家里人手一輛,購買自行車也絕非讓居民望而卻步的消費。更何況,此次公共自行車政策不僅沒有降低自行車供應費用,相反是明顯提升:市民購置一輛普通自行車也就兩三百元,甚至更便宜,而承租公共自行車則需花100元租金外加400元押金,到底是購車劃算還是租車劃算,想必連小學生都能算得清。而異地存取對京城居民來說并非必需,看車修車等開支原本低廉,其管理也完全可以通過現有政策措施的改善,如加強反盜竊等來實現。 一切公共政策,都必須經得起公眾經濟賬的推敲,公眾覺得不劃算,不消費,那么這樣的舉措意義何在呢?它是一場“環保秀”,還是一廂情愿的決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