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近日在政協常委會上公布了一份高校負債問題的報告,稱全國高校貸款總額已達2500億元,高校憑借自身力量基本不可能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雪球有越滾越大之虞”。報告警示,目前部分高校已存在嚴重的財務風險,有可能引發社會風險。對此,報告建議應盡快著手對高校貸款實行貼息政策,由中央、地方和高校各自承擔2%左右的利率負擔,同時國家發行1000個億的教育國債。(7月6日《新京報》)
的確,高校債務“雪球有越滾越大之虞”,當大量高校都存在嚴重財務風險時,就可能引發社會風險,其危害不可小視。但是,為了化解“越滾越大之雪球”,就通過國家發行教育國債,筆者以為此舉甚是不妥。
首先,1000個億教育國債不是個小數,發出去后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不可低估,最直接影響就是導致我國國債余額(指歷年發行的國債尚未兌付的余額)繼續加大。顯然,這將加重國家償還負擔,于國民經濟極其不利。
其次,發行1000個億教育國債,這筆債務包括本金和利益,歸根結底還是要全民來買單,因為國家的錢來自于納稅人,也就是老百姓的錢。而我們知道,高校的債務不是全民造成的。無辜者憑啥要為失誤者買單?同樣,造成高校背負巨額債務以及銀行因放貸高校出現呆賬、死賬,銀行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決策不科學造成的損失,也不應該讓廣大老百姓來為其買單。
再次,教育部、財政部曾于2004年7月聯合頒發《關于進一步完善高等學校經濟責任制加強銀行貸款管理切實防范財務風險的意見》,提出把高校擴招率控制在5%以內,并遵循“誰貸款誰負責”的原則,這意味著高校欠債將全部由自己買單。面對國家政策和指示,一些高校置若罔聞,這種自釀苦果,老百姓沒有理由為之“慷慨解囊”。
基于以上三點,通過發行國債來償還高校債務,是個餿主意,萬萬不可行。在筆者看來,就目前各高校的巨額債務,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可以為之適當“松綁”,比如增加教育經費,但必須基于兩個前提:其一,必須追究那些好大喜功、盲目擴張、追求政績的高校領導和教育官員責任;其二,為償還債務,高校必須盡自己的一切力量。遺憾的是,目前絕大多數高校都不具備這兩個條件——目前還沒有看到高校領導及相關官員因為高校好大喜功、盲目擴張、追求政績等等下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