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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夏真是保險行的多事之夏。 地上跑的“交強險”暴利之爭一波未平,誰會料到天上飛的“航意險”暴利質疑一波又起呢?
5月17日《江南時報》記者許浩采寫《交強險不滿周歲
連遭“討伐”》,文中再次批露:孫勇律師認為,目前我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48億輛,按保守數字1億計算,只要投保率達到80%,每年交強險的保費收入就能達到800億元。而根據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統計,賠付額最高每年也只有177億元左右。余下的620多億元,扣除稅金、管理費、手續費(合計不會超過200億元)后,還會有400多億元的結余。
無獨有偶,5月18日《長江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售價為20元一張的航意險,在武漢的非法“批發”價格僅僅為二三元錢。
人們不禁會問:保險行業究竟怎么啦?
平心靜氣地想想,今姑且不談“交強險”和“航意險”暴利是否存在,假如暴利真實存在應該怎樣處理;俗話說“無風不起浪”,我們是否更應該反思一下這“風”究竟是什么?且這股讓人寒噤的“風”是偶爾興起還是蘊積已久?
如果說“交強險”尚不足周歲,我們是在摸著石頭過河;然而“航意險”暴利大論戰卻可以推延到五年之前的3月19日!當日《北京青年報》公開了經濟學家茅于軾對我國航意險的價格質疑,且于當年3月27日發表《保監會昨日答復茅于軾質疑:航空意外險不算暴利》的文章,文章詳細地羅列出了“航意險”的各項費用支出比例。
后來的結果呢?“航意險”從每份40元降為現今的20元,保險公司依然沒有虧損(至少這五年來我們沒有聽聞到保險公司因降價而虧損的呼聲),保監會是否重重地掌了自己的嘴巴?而今的每份20元還是有保險公司無視保監會的監管偷偷地用兩三元的價格“批發”給經銷商從而引起人們的警覺和不滿,保監會是否再次扮演了“東郭先生”的角色?
保險公司是企業,任何企業都應該追求利潤的最大化,為股東創造價值,進而為社會帶來效益。排除意識形態的差異和衛道士的干擾,我想常人對此都不會持有異議。
但是,如何保障和監督企業追求合理的利潤?如何從源頭上杜絕企業有“非法”得利的可能?
政府要求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應該“不贏不虧”,請問怎樣才算是“不贏不虧”?“不贏不虧”該由誰來說了算?假如贏利了該怎樣處理?假如保險公司虧損了又由誰來補貼呢?在推出“交強險”政策之初,這系列問題我們是否已經考慮周全?
再說“航意險”,非法進行“批發”的究竟是哪家公司或是哪些公司?他們為何要鋌而走險?是不是他們因為沒有資格加入“航意險”共保體?那么作為保險行業的監管部門,在懲處違規公司的同時,我們是否更應該思考如何在營造和保障企業之間公平公開公正競爭的氛圍方面繼續努力?
5月18日《南方日報》報道,今年一季度,廣東(不含深圳)壽險公司退保金支出高達15.84億元,同比增長52.06%。這一現象僅僅表明全民炒股已到了一個新階段?
三年前,社會連動打擊非法“地下保單”,如今“地下保單”雖然有所收斂但尚未完全杜絕,市民為何要舍近而求遠呢?
在下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代偉人毛澤東說過的那句我們彼此都耳熟能詳的話——“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著名作家王蒙在評價已故作家王小波時說:“批判不指向權力,只指向被權力操控的族群,也許爭的是一個明白,然而爭的始終是一個不要犯傻不要愚昧不要自欺欺人的問題的境界罷了。誰也不想犯傻,愚昧,自欺欺人,這個問題用不著爭;在一個要求人人犯傻愚昧的社會里,要獨善其身,一不太可能,二沒有意義,三不能持久。”
聯系當下的“交強險”暴利之爭和“航意險”暴利論戰,我們對保險公司提出再多的“苛求”和“責難”,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嗎?
誰都無法保證什么時候冷不防從水底再冒出過“××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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