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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1 作者:韓琮琪 來源:東方早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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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關于改進個人支付結算服務的通知》,要求提高ATM取款交易上限,借記卡在ATM機取款的交易上限由現行每卡每日累計5000元提高至2萬元。 這是央行為減輕銀行柜臺壓力,完善電子支付而做出的一項重要舉措。但是,有三個問題仍需考量,這也正是銀行服務仍需改進的空間所在。 首先是自動柜員機的“支付能力”問題。自動柜員機有不同的類型,大型的自動柜員機里面一次可以儲備50萬元左右,小型的自動柜員機里面一次可以儲備20萬元左右。現在每次每卡的日交易上限是2萬元,如果都是滿負荷交易,也就是10次~25次的交易次數。按照之前“日清日畢”思路(即銀行一般每天只對自動柜員機進行一次“加鈔”),自動柜員機的“支付能力”很有可能隨時面臨“支付不足”。這需要銀行方面改進工作思路,根據自動柜員機的交易情況,隨時“加鈔”。 其次是取款手續費問題。對于同城跨行取款行為,按之前的做法,按交易次數(每筆交易最多2000元)收取2元/次手續費。現在交易上限變為每日2萬元,我認為手續費的標準可以下調,每筆交易的限額也可以提高;或不設每筆交易的限額,可以直接是2萬元/次。否則,同城跨行取款2萬元至少需要10次交易,手續費至少要20元(而客戶在柜臺取款一般不需手續費),這對完善電子支付是個相當不利的因素。 第三,客戶最關注風險控制安全保障問題。雖然目前各銀行的借記卡都能提供“即掛即停”(立即掛失立即鎖卡,不能再交易),但畢竟不是所有客戶都能做到卡丟失就馬上掛失。或許,可以像信用卡那樣,客戶有權設定借記卡的交易上限,只要不超過央行的2萬元上限即可。與之配套的是,銀行還可以提供更完善的網絡銀行、電話銀行服務,讓客戶更便利地隨時變更交易上限。 其實,問題的核心不在于借記卡日交易上限的多少,無論是5000元/日還是2萬元/日,都在考驗銀行方面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我認為,高水準的銀行服務才是最有益于完善電子支付的辦法,也是最有利于保障客戶權益的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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