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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政府對于一項政策的出臺或條例的頒布,必然有其歷史的教訓、他人的經驗作比照,著眼于現實的需要或者對未來的希望。
交強險,我想亦然。 我們不妨共同來觀察自己腳下行走的環境,解讀交強險背后的另一組數據。
據公安部報告,近年來中國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徘徊在10萬左右,連續數年一直居世界第一位。2003年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50萬人,中國為10.4萬,而同期美國為4萬人,日本為1萬人。這意味著中國大地上每年都在發生著一場沒有硝煙沒有侵略的“伊拉克戰爭”,全球每年每五個在車輪下喪生者中就有著一個中國的冤魂!
另據報道,2006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直接經濟損失14、9億元,中國交通事故成本達290億美元。中國政府有無必要為司機的過失或疏忽而無法獨自承受的損失全數買單?
的確,保險無法挽留每年車輪下10萬“冤魂”的生命,但我們又怎能對其身后尚存,悲痛欲絕而又孤立無援的妻兒老少熟視無睹?
交強險,筆者理解,政府的初衷對當事的各方而言,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作為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在忍受喪失親人的悲痛之余,經濟上的補償得到了政策的保障,免卻了雪上加霜。
作為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一旦面對不可預料且個人無法承受的巨額經濟賠償責任時,因有保險兜底,免卻了萬劫不復之災。
對于交強險的經營方,雖然政府要求“不盈不虧”,表面上看是不賺錢的“買賣”,但其廣告效應和“引擎”作用,又豈是具體的數字所能衡量?
即使對于看起來“毫不相關”的第三方交管部門、法院和律師,面對大量交通事故經濟賠償糾紛,交強險的存在,至少有效地緩解了“執行難”的困惑。
對于親民的政府而言,百姓的“衣食住行”,豈會置之不理?百姓出行能夠安然無事,即使出現萬一也能免除后顧之憂,豈不是我們一直夢寐以求的“和諧社會”的體現?
然而現在,對交強險的爭論可謂如火如荼,律師“打先鋒”,專家“助陣”,消協“抱不平”,車主“聯名”,媒體“搖旗吶喊”,普通百姓也不甘寂寞“網上謾罵”,保險公司“含冤叫屈”,保監會“被訴上法庭”,這一切究竟是誰的錯?
如果交強險暴利真實存在,我想保險人不單應受到市場的懲罰,自我良心也該遭受譴責,畢竟這是那些車輪下“冤魂”的血淚,受傷者的“救命金”啊!
假如當初車主能夠感覺到這筆錢交得“明明白白”?
假如車主交了這筆錢之后能夠真切地感受到保險的“雪中送炭”?
假如“交強險”費率和條款的訂立一開始就經過了多方聽證而非幾個精算師的“閉門造車”? ……
當然,這一切假如都已成云煙。
筆者最近在讀三聯書店出版的《論人文教育》([意]柯維著),在書的導言部分有句話——“我們生活在這科學和技術的世界里,追求確定性和方法已經取代了尋求真理。”
無際謾罵徒勞無功于事無益;事后聽證不過亡羊補牢;繼續隱瞞掩蓋,只會欲蓋彌彰;置若罔聞,我想只能招致更多的怨恚。現在我們首要考慮的是怎樣從根本上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并切實地去實行。
保險制度——這一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發明之一,看不見摸不著,其給人的利益可以說本身就是一份不確定的“期許”,一份感覺——心靈的寧靜。
怎樣把這份不確定的“期許”轉化為消費者的心甘情愿、心安理得、甘之如飴呢?
還是俗話說的好,解鈴還須系鈴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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