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定配眼鏡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定配眼鏡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河南、福建、山東等7個省、直轄市99家生產企業的99種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6.9%。自2000年起已連續8次對定配眼鏡產品質量進行了跟蹤抽查,促進了產品質量的不斷提高。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國家強制性標準GB13511-1999《配裝眼鏡》規定,900度以內的球鏡頂焦度允差為12度(±0.12D)。抽查中有少數產品頂焦度不合格,其中有1種產品球鏡頂焦度偏差達到52度(0.52D),超過了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
2、國家強制性標準GB13511-1999《配裝眼鏡》規定,光學中心水平距離偏差最小為±2.0mm;柱鏡軸位偏差最小為±2°。光學中心水平距離是關系到不同瞳距的配戴者能否選用到合適自己的眼鏡。柱鏡軸位是關系到不同散光軸位的配戴者能否得到正確矯正。抽查中有少數產品光學中心水平距離偏差和柱鏡軸位偏差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會造成配戴者視力疲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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