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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法制校長就是這樣給小學生上法制輔導課的 | 4月18日,本報刊發(fā)了《校規(guī)讓中學生成法盲?》的獨家報道后,一直被學校用來規(guī)范學生行為的“校規(guī)”是否規(guī)范的問題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關注。近日,圍繞學校到底是怎樣進行法制教育的這一問題,記者又進行了一次深入的采訪。從事教學工作30
年的杜老師向《市場報》記者透露,學校的學費是按照成本核算的,幾乎都用在像數理化這樣的學科課程。目前學校僅有的幾堂法制教育講課還都是義務性質的,家長給孩子交的學費,用在法制教育方面的幾乎為零。
學生暴力事件日趨嚴重
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目前很多中學制定的校規(guī)都跟《刑法》存在一些沖突,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中學生,把一個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只當成一種違反校規(guī)的行為。這樣不僅不能培養(yǎng)學生遵守校紀,還很可能造就一批法盲。 北京市雙全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鄧江華向《市場報》記者解釋,學校在教育中對學生法律知情權的忽略,是造成近幾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校園暴力事件突出的重要原因。 咱們先來看看這幾年發(fā)生在學生中的惡性暴力事件: 2004年2月18日晚9時,小穎以送小霞回家為借口,將小靜約出來,在北京市朝陽區(qū)小紅門鐵道口附近,小穎和小霞將小靜連扎17刀。小靜經搶救保住了性命,但身體上卻留下永久的傷疤。2005年6月,法院認定兩人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成立,分別判處6年半和3年有期徒刑,并判決兩人的監(jiān)護人賠償被害者
3.8萬余元。 2005年4月25日晚10時,重慶市梁平縣某中學女學生劉某等4人在鎮(zhèn)上溜冰場見到年僅15歲的女同學李某,便以“看不慣”和謊稱其罵人為由對其進行毆打,共劫取其現金6元,并逼迫李某下跪發(fā)誓不得向學校舉報后才讓其離開。最終法院對這4位被告人分別判了刑。 2006年4月20日晚上,山西省平遙縣卜宜中學的初三學生武強(化名)為“復仇”,潑汽油點著了兩名同學,造成兩名同學身體大面積燒傷,肇事學生事發(fā)后出走。 2007年3月25日下午,北京市石景山區(qū)古城旅游職業(yè)學院的高二學生蔣萌在和幾名同學一起吃飯時,被一位醉酒的男同學扎傷大腿。蔣萌被送往304醫(yī)院時,因失血過多,瞳孔放大,心跳已停止了20分鐘。行兇的男生已被石景山公安分局拘留等等。
學生對法制教育不感興趣
公安部的統(tǒng)計數據顯示,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公安部治安局共接報涉及中小學生安全的各類案件200起,其中針對學生的殺人、綁架、強奸等惡性刑事案件103起,造成43人死亡、100人受傷。其中因學生間矛盾引發(fā)的傷害案件27起,造成23人死亡。涉案學生大多攜帶管制刀具,一旦發(fā)生矛盾沖突,容易情緒失控動刀傷人。 隨著這幾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不斷攀升,有些家長不約而同地采取了保護子女的行動。記者在采訪一所學校時,一位學生家長告訴記者:“某某來學校,我們的孩子就不來上課,因為他是學校里的小霸王,不分青紅皂白就打人。”還有一些家長甚至開始質疑,給孩子交了那么多的學費,他們在學校除了學習數理化之外,還學到了什么? 從事教學工作30年的杜老師向《市場報》記者透露,學校的學費是按照成本核算的,幾乎都用在像數理化這樣的學科課程。目前學校進行的僅有的幾堂法制教育講課還都是義務性質的,家長給孩子交的學費,用在法制教育方面的幾乎為零。 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不同的學校有不同的法制教育形式,大體可分為:法制宣傳月、法制課、法制主題班會、交通安全法電視片等。但學生對于這些卻不太在乎,在記者隨機采訪的10位學生中,只有2位學生對法制教育感興趣,覺得有意義;其他的8位學生都表示,興趣不大,法律離他們還很遠。
法制教育缺失 學生屢教不改
《關于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北京市《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兩意見”)中要求,要逐步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學大綱,納入教學計劃,真正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但記者調查發(fā)現,學校中完全實現“四落實”要求的屈指可數。 北京市禮文中學歐陽蒙校長告訴《市場報》記者,現在大多數學校,這“四落實”做的都不是很完整。在計劃上,學校沒有形成系統(tǒng)的授課,告知與他們切身相關的法律知識;在師資上,現在學校只是按照教委的規(guī)定每個學期請法制副校長過來講兩三次課,比如現在國家的嚴峻形勢,這段時間應該注意什么等;教材方面,教委也并沒有給學校指定教材,講課時也就是把社會上的案子或者是報道過的文章拿過來講講;課時上,現在學校是應試教育,所以學生大部分的時間都用在了學習上,花在其他方面的時間很少,有時會開一些法制方面的主題班會,進行討論。 歐陽校長還告訴記者,現在學校做的僅僅是泛泛的法制教育,有教育的功能。但這種教育又是不完整的,沒有細致地告訴學生做某種錯事時的后果,所以像有的孩子上午剛被教育、處罰了,下午又繼續(xù)去犯錯誤。因為在他們的認識中只要寫份檢查就可以了,對于那些比較頑劣的孩子來說,寫檢查更是輕車熟路。但對于這樣的情況,學校的處罰力度也是不夠的,學生并不害怕。學校針對最嚴重的情況,也就是按照《行政管理方法》中規(guī)定的,高中生給予勸退、開除。雖然這種懲罰會記入檔案,但是簡單的幾筆記錄不能完全還原事情原貌,根本起不到懲戒的作用,而且以后又有多少人會關心這個?
要讓學生有刑法意識
北京市《關于在全市中小學校、職業(yè)高中、中等專業(yè)技術學校聘任法制校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要規(guī)范和完善法制校長的聘任、培訓、考評機制。從“兩意見”和《通知》中不難看出,法制教育在學生成長中的重要性。 鄧江華律師向《市場報》記者介紹,12歲以上的孩子,在生理上已經成熟了,但是在心理上還不是很成熟。學校雖然有中學生守則作為行為規(guī)范,但是守則中只是告訴了學生如果一旦犯了什么錯誤,給什么樣的處罰,而且這些處分也僅限于警告、記過、嚴重警告等,有的甚至都夠不上開除。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學生就會誤認為打架、偷別人東西、團伙搶劫也不是什么大的錯誤。其實《刑法》中是有規(guī)定的,只要是滿14周歲以上的學生,不管他是否使用器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都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法制教育是很重要的,要讓學生有刑法意識,不是不滿18歲,你就可以不負責任。 鄧律師還對記者說,近幾年,學生打架致死案時有發(fā)生,如果學生在學校學習過相關法律,他就會有這樣的概念,在行動之前,就會考慮一下我應不應該這樣做,有可能惡性事件就不會發(f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