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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有媒體報道說,中消協已悄然變成一個“吃皇糧”的協會組織。從2007財政年度開始,中消協全年所有的運營費用將全部從中央財政撥付的750萬元資金中支取,成為迄今為止內地惟一一家享受此待遇的在民政部備案注冊的社團組織。
公眾對中消協“吃皇糧”的質疑非常尖銳,他們擔心這將改變中消協的性質。事實上,消費者協會“吃皇糧”的現象并非我國獨有。在美國,聯邦政府每年就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提供4400多萬美元的活動和辦事經費,這些經費大部分用于產品的檢測和對檢測設備及設施等方面的投資、更新,由此,美國的消費者組織可以憑借自己獨立的實驗室,對消費產品進行檢測,并在《消費者報道》上予以公布,成為消費者判斷所購商品的重要參照。
因此,對消費者協會性質改變與否的判定標準并非是否“吃皇糧”———其實這種說法本身并不嚴謹———而是以下幾點:其一,非政府性。行業協會是相對于市場、企業、國家和非正式網絡的第五種經濟治理機制,具有非政府性特點。其二,自愿性。各國的行業協會基本都采取會員制,行業成員自愿申請入會和退會。其三,非營利性。行業協會追求的是整個行業的總體利益,是一個獨立的社會實體,不能以營利為目的。其四,自律性。即行業協會自我保護、自我監督、自我服務等。
人們之所以擔心中消協性質發生轉變,主要在于,如果中消協“吃皇糧”,就可能使其功能受到削弱。但是,如前所述,財政撥款與中消協性質的轉變并無直接關系,而且,國家財政撥款來保障消協的基本需求與其獨立性被削弱之間也并無直接的因果關系,恰恰相反,財政撥款更容易使消協的功能得以發揮。
我國消協與國外的消協不同,國外的消協收入主要來源于會員繳納的會費、捐贈及自辦刊物取得的收入,但我國消協缺少國外那樣的生存土壤,它取得的會費收入極其有限,這迫使消協不得不“另謀財路”,使消協的部分功能發生扭曲。歐典是連續6年被允許使用“3·15”標志的企業,但最終被曝出丑聞,通過出售“3·15”標志獲益的消協遭到民眾的強烈批評。問題在于,消協如果沒有最基本的資金,它如何才能運行呢?
應該認識到,在目前的情況下,消協自身獲取收入的渠道非常狹窄,它根本無法生存下去。財政給予一定的撥款,可以緩解消協的資金壓力。當然,也應全力促使消協職能的轉型,以使其成為消費者權益的堅定后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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