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企業所得稅法草案8日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草案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 財政部部長金人慶8日在向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關于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的說明時說,現行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均為33%。同時,對一些特殊區域的外資企業實行24%、15%的優惠稅率,對內資微利企業實行27%、18%的二檔照顧稅率等,稅率檔次多,使不同類型企業名義稅率和實際稅負差距較大。因此,有必要統一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 草案將新的稅率確定為25%,主要考慮是:對內資企業要減輕稅負,對外資企業也盡可能少增加稅負,同時要將財政減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圍內,還要考慮國際上尤其是周邊國家(地區)的稅率水平。全世界159個實行企業所得稅的國家(地區)平均稅率為28.6%,中國周邊18個國家(地區)的平均稅率為26.7%。“草案規定的25%的稅率,在國際上是適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業競爭力和吸引外商投資。” 截至2006年底,全國累計批準外資企業59.4萬戶,實際使用外資6919億美元。2006年外資企業繳納各類稅款7950億元,占全國稅收總量的21.12%。
金人慶表示,實行新稅法,不同類型企業的稅負將會有一定程度的變化。對內資企業來說,主要是減輕稅收負擔;對外資企業來說,稅負將略有上升,但由于對老企業采取了一定期限的過渡優惠措施,因此,不會對其生產經營產生大的影響。 由于總體上降低了法定稅率,提高了稅前扣除標準,如果2008年實施新稅法,與現行稅法的口徑相比,財政減收約930億元,其中內資企業所得稅減收約1340億元,外資企業所得稅增收約410億元。 “國際經驗表明,穩定的政治局面、發展良好的經濟態勢、廣闊的市場、豐富的勞動力資源,以及不斷完善的法制環境和政府服務等,是吸引外資的主要因素,稅收優惠只是一個方面,新稅法的實施也不會對吸引外資產生大的影響,”金人慶說。 “應該說目前制定的改革標準是適中的。”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張培森向本報記者表示,企業所得稅改革遵循了貫徹公平稅負原則,解決了目前內資、外資企業稅收待遇不同,稅負差異較大的問題。同時發揮調控作用原則,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推動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優化國民經濟結構。進一步理順分配關系原則,兼顧財政承受能力和納稅人負擔水平,有效地組織財政收入。有利于征收管理,規范征管行為,方便納稅人,降低稅收征納成本。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