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教育部在2007年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加強教師教育改革和發展,開展師范生免費教育的試點,引導各地建立鼓勵優秀人才當教師的新機制。如何在當前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時代背景下理解這一政策的重大意義,以及還應制訂、完善哪些政策措施?為此,我們今天特別刊發北京師范大學政策研究室的同志撰寫的這篇文章。
我國近代師范教育建立以來,國家一直對師范生給予優惠待遇,免學費和其他費用。自1997年以來,在受教育者普遍按照成本分擔原則繳費入學和高等師范院校轉型的背景下,由于對高師院校的發展缺乏頂層設計和政策支持,師范教育出現被弱化的傾向,從長遠來看,這不利于教育的百年大計。教育部在2007年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加強教師教育改革和發展,開展師范生免費教育的試點,引導各地建立鼓勵優秀人才當教師的新機制。”在當前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時代背景下,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對于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的和諧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實施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是國家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的重大舉措
1.師范生免費教育體現國家意志,關系國家改革和發展的全局。
國家“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把發展教育和培養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深化體制改革,加大投入,加快科技教育發展,努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力資本強國。教育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具有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教師是教育事業的第一資源,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是國家綜合實力之所系,全民族素質之所系,發展教育應該教師教育優先。在當前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每個國家都高度重視教育尤其是師范教育的發展,注重國民精神、知識和能力的訓練、國民人格的培養和文化傳統的傳承。而擔負這種任務的便是由師范教育所造就的師資。所以從國家戰略和民族本位的角度看,師范教育是國家和民族生存發展的基本力量,事關國家改革和發展的全局。
2.教師教育是國家的事業、政府的責任,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的實施有利于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
盡管高等教育是更具有私人產品屬性的教育類別,但是與其他專業教育相比,師范教育仍具有明顯的公共產品屬性,這是由義務教育的公共性特征所決定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尤其是在我國各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平衡狀況長期存在,教育發展不均衡、不公平的現象比較突出的情況下,如果把教師教育看作是純粹的市場行為和個人行為,教師隊伍的整體優化和全面提升將是一個緩慢的自發過程,其表現出的地區差異、校際差異將會更大。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市場競爭機制,調動個體的積極性,建立教師的準入、考核、淘汰機制;另一方面要強調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義務和責任。國家通過公共財政干預機制來調控師范教育的發展,能夠提高教師地位和職業吸引力,從根本上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公共產品屬性,能夠吸引優秀學生報考教師教育專業并到中小學尤其是農村任教,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
3.教師已經成為制約教育發展的關鍵因素,師范生免費教育是全面持續提升中小學教育質量的重要保障。
在國家投入不斷加大、中小學辦學條件不斷改善的情況下,教師成為制約教育發展的最關鍵因素。從中小學課程改革、素質教育的開展到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資源的日益增長的需求,都對廣大教師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特別是在廣大農村地區,師資匱乏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低質量的師資已經成為農村兒童失學、轉學的重要原因。而且,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對高質量的優秀師資的需求量也必將快速增長。從國家層面對師范院校給予相應的支持,如果體系設計完善、配套政策支持到位,有利于高師院校在現有改革的基礎上,突破原有的一些體制障礙,進一步強化教師教育的特色和優勢,為基礎教育發展提供優質師資。
實施師范生免費教育要處理的幾個關系和政策建議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大學生擇業方式的轉變,師范生享受免費政策的主客觀條件已經發生變化。即將實施的師范生免費政策,不能按照計劃體制、封閉型教師教育體系條件下“減免學費,定向分配就業”的思路來實施,必須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新要求和教師教育改革發展的新趨向。為此,需要正確處理好以下幾對關系,以進行細致的制度設計和公共政策安排。
1.處理好經費使用中國家宏觀調控與高校自主辦學的關系,鼓勵高校探索教師教育新模式。
當前,教師教育呈現出大學化、開放化、職前職后一體化的發展趨勢。一些綜合性大學開始嘗試建立教育學院,培養教師。2005年,培養本專科師范生的綜合性非師范院校達到207所,培養的師范類畢業生占全國師范類畢業生總數的35%,非師范院校已經成為我國教師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一些以教師教育為特色和優勢的高校,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選擇,或通過擴大非師范專業的招生比例,或通過并軌招生,積極推進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不少師范院校的發展方向也在日趨綜合化,其畢業生的就業渠道也在不斷拓寬,跨行業、多行業就業成為普遍的趨勢。
以北京師范大學為代表的高師院校通過實施“4+X”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即通過選擇和分流培養,改變原來單一的四年制本科人才培養體制,形成包括“4+3”、“4+2”、“4+0”多元化的人才培養新格局,學生入學3年后,進行一次“職業分流”的選擇和選拔。其中一部分學生繼續在原專業深化專業學習,四年畢業后考取專業方向碩士研究生,進行3年的專業碩士教育,即“4+3”模式;一部分學生通過適當篩選,在完成第四年專業學習后,進入教育專業碩士階段學習兩年,獲得教育碩士學位,即“4+2”模式;一部分學生則通過第四年學習教育類課程,獲學士學位后從事教師職業,即“4+0”模式,或稱為“3+1”模式。其中“4+2”模式即在“綜合大學+教育學院”框架下的學士后教師培養模式,培養目標是重點中學的骨干教師,現有三屆畢業生150多人到重點中學任教。
考慮到高校的辦學自主權和學生選擇的自主權,國家政策應重在引導師范院校強化教師教育的優勢和特色,提高培養教師的質量,并鼓勵畢業生到教育行業就業。為確保免費政策的價值目標,提高經費使用效益,政府應通過院校資格審核和教師培養數量和質量的核定、評估,決定投入的院校和投入的經費總額,并規定師范生的服務期限。經費的具體使用則由高校自主安排,這樣可以鼓勵這些院校辦出特色。
2.處理好師范生進口的意向選擇和出口的就業選擇的關系,把好“進口”與“出口”。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學生在就學院校及專業選擇上,高等院校在培養目標和培養方式上,用人單位在畢業生選用上,均有較大的自主權,這些權利都應予以保障。按照計劃體制的觀念,采用傳統的封閉式師范生培養和就業模式以及資助政策,與市場經濟相違背,是難以推行的。在國家確定資助院校的基礎上,為確保優秀的生源,要通過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宣傳,吸引更多的優秀學子報考受資助院校。受資助院校要把好師范生的“進口”,在招生上,可以進行包括職業性向標準在內的更嚴格的選拔,或者在師范生、非師范生并軌招生的基礎上進行二次選擇,錄取后享受免費師范生教育政策的優惠條件。就學期間,學生可選擇不同的師范專業和教師教育培養模式。畢業后,如果不愿意從事中小學教師職業,或者在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市場選擇過程中,未能在基礎教育領域就業,則需要退還已享受的資助,退還資助經費的方式可以借鑒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方式。在其他條件一定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假定培養質量是決定畢業生能否進入基礎教育領域就業的決定條件。而政府的責任,是對受資助院校所培養教師的“出口”就業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核定、評估,以此為依據確定經費撥付額度。
3.處理好不同層次師范生培養的關系,做到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同步設計。
教師職業專業化的發展趨勢,要求教師培養中專業教育和教師養成相剝離,將教師養成集中到教育學院或教師教育學院完成。
傳統師范院校所以叫師范院校,歸根結底,就在于它們的辦學,包括學科建設、專業設置、人才培養都深深地植根于專業教育與教師養成二者合一共生這一統一的模式結構之中。從表面看,高師的學科本來也是綜合的,現在許多高師院校所謂“非師范”的學科與專業更是增加了,但是,傳統的教師教育范式不打破,高師院校的深層結構就談不上真正轉型。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尤其是新課程的深入推進,對教師的學術性素養和職業素質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師范院校的本科層次,一部分學生可以通過第四年學習教育類課程,獲學士學位后從事教師職業,即“4+0”模式,或稱為“3+1”模式,將教師養成從各專業學院剝離出來,集中到教育學院或教育學部完成。從體制上打破傳統的教師教育范式,實現高師院校的深層結構轉型。“4+教師教育模塊”、主輔修制度下的教師教育模式,也可以作為教師培養的輔助方式。2004——2006年,北京師范大學有2820多名本科生完成教師教育模塊課程的學習,并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占畢業生總人數的47%。
實施師范生免費教育不應僅局限于本科層次,而且還要覆蓋到研究生層次。根據教育部規劃,到2010年,全國小學和中學教師要分別達到大專和本科學歷,高中教師研究生學歷層次達到10%,而目前僅1%左右。這種符合國際潮流的教師教育大學化的趨勢,使得高層次教師的培養成為一項非常緊迫的戰略任務。在這種情況下,將免費教育延伸至研究生層次是必須的。而且從長遠來看,這種延伸更是一種教育儲備——為未來的骨干教師培養儲備資源。國家要支持重點師范大學開展研究生層次的教師教育,同時突破體制障礙,吸引綜合性大學的本科畢業生到重點師范大學的教育學院或教師教育學院攻讀教育碩士,將北京師范大學成功試點的“4+2”人才培養模式最終移到體制內,在全國招生,實現學士后教師教育。這些學生在本科期間的學費也可以由國家給予補償,攻讀教育碩士期間同樣享受免費政策。畢業后,如果不到基礎教育領域就業,則要退還享受的國家資助。以師范生免費教育為契機,做好師范大學與綜合大學以及教師教育改革發展的頂層設計,為實現教師教育的模式轉變掃除體制障礙。
4.處理好政府、學校、銀行和學生的關系,建立完善的經費資助和追償機制。
為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開放式教師教育的發展要求,建議實行以國家政策性撥款為保障,借助“國家助學貸款”的金融運行機制,以政府與學校的授權委托協議,銀行與高校業務合作協議,高校、銀行與學生助學借款合同為依據,由高校自主管理的資助制度。在確定不同層次、不同地區的師范生的年度資助標準后,政府與從事教師教育的高校簽訂授權委托協議,高校按授權委托協議規定招收高素質生源,政府按期以每所高校申請師范生數撥付經費,雙方定期核定合同性就業學生數,政府以此為依據確定下一個年份的經費撥付額度。高校與銀行簽訂業務合作協議,高校將政府撥付經費存入發放國家助學貸款銀行。高校、銀行與學生則簽訂助學借款合同,學生就學期間,按合同享受免費政策,并承諾畢業后到中小學就業并完成國家規定的服務期限。非合同性就業畢業生的借款總額由銀行將支付的個人款轉為助學貸款,按國家助學貸款性質辦理還款事宜。高校每年可將一定比例的政府撥款用作風險補償金。
政府要為中西部地區教師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1.為鼓勵師范生到中西部地區農村中小學就業,建議中央財政建立專項基金以推行教齡累進工資制度。
師范生政策雖然能夠確保優秀師資的培養,卻仍不能保證這些師資不產生工作流動動機。因為,即便師范生培養和服務合同有嚴格的服務期限制及相應的懲罰條款,但如果工作流動的收益高于成本,違約仍然是理性的。因此,要不斷切實提高教師的待遇,以保證這一群體能夠積極主動地服務于中小學教育事業。在制度安排層面,建議由中央財政建立專項基金來推行教齡累進工資制度。教齡累進工資由補償性工資和激勵性工資兩部分組成:補償性工資只面向服務于中西部地區的農村中小學教師,并且以同期發達地區同類教師的工資為標準,激勵性工資則面向全體教師,其設置標準以教齡為依據,且教齡越長,激勵性工資部分的增長幅度越大。
2.建議中央財政配套專項基金支付師范畢業生的繼續教育費用。
傳統的師范教育只是停留在教師的職前培養和訓練階段,并不涉及職后繼續教育領域。隨著知識經濟時代和信息化社會的到來,教師的終生學習、繼續教育就變得極為必要。對師范生進行繼續教育的目的,仍然是通過自身專業能力發展和職業素質的提升,來持續性地保證中小學的師資質量,從而積極推動中小學教育質量的提升。因此,應當為師范畢業生制訂一個完整有序的繼續教育計劃,由中央財政配套專項基金支付中西部就業師范畢業生的繼續教育費用。
3.可以考慮建立“師范教育基金”。
基金不僅包括財政撥款,還可以對社會捐贈開放,以吸引更廣泛的社會資源投入師范生免費教育和繼續教育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