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開展“十一五”規劃工作總體部署,總局組織有關單位經過深入調查、重點研究、專家論證、廣泛征求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意見,編制完成了《煤礦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煤炭工業發展“十一五”規劃》進一步銜接后,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于2007年2月17日以安監總規劃〔2007〕41號文件正式印發。
煤礦安全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時期相繼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使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不斷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狀況逐步好轉,但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十一五”時期,是煤炭工業結構調整、增長方式轉變以及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時期,迫切需要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統籌規劃和總體部署。
《煤礦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是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建國以來從國家層面組織編制的第一部煤礦安全生產專項規劃,是指導“十一五”時期煤礦安全生產的指導性文件。該規劃貫穿了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堅持安全發展的戰略思想;提出的指導思想、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和重點工程符合煤炭工業安全發展;思路清晰,目標明確,內容細致,具有較高的戰略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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