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2007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長高強指出醫改要建立四項基本制度: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和進行公立醫療改革。高強指出,所謂基本衛生保健制度,就是一種由政府組織,向全體居民免費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按成本收費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健康保障制度。(1月9日《21世紀經濟報道》)
政府的責任就在于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在醫改方面肩負籌資和分配功能,保障人民健康權責無旁貸。在目前,我國覆蓋面小而又高度等級化的醫療保障已經變成“富人俱樂部”的現實背景下,政府必須對百姓健康全面負責。所以,新的醫改方案,力求讓全民享有基本醫療保障,這既是實現社會公平的必由之路,也是保障全體公民的基本健康權益的必然要求。
然而,面對衛生部首度公開的這個醫改方案,我認為,“這個制度能夠保障窮人能得到基本的醫療服務”雖然值得贊許,“但是老百姓依然面臨大病的風險,大病的風險要靠社會的保障制度來完成”卻讓我們感到缺憾,因為,新醫改方案依舊不能幫助公民抵御大病風險,新的醫改方案不就是在“穿新鞋走老路”?
雖然,衛生部主張的醫改方案中,政府承擔公共衛生及全面基本醫療不僅體現在財政投入上,而且表現在政府直接提供這種醫療服務。但是醫改方案如果只能滿足老百姓看小病,我想,全民基本醫療保障就算形成,也不可能讓許多普通群眾擺脫看病貴的命運。如目前,對于癌癥、心臟病、白血病、尿毒癥等大病治療,由于檢查費、手術費用和藥品很貴,許多患者是承受不起的。
因此,新的醫改方案必須肩負起幫助公民抵御大病風險,不管是借鑒哪個國家的醫療衛生模式,都必須保障公民患重病到醫院治療的抵御能力。要認識到,在經濟有了一定能級和規模后,現代化建設更要突出強調社會公平和人民群眾就醫環境等方面的改善。特別是人們在溫飽之后,對于安全的需求、發展的需求上升到新的高度。如果新的醫改方案沒有公民抵御大病風險這樣一個機制保障,人們總會為生老病死所擔憂。類似“活人進殯儀館”的悲劇就不能避免。
有消息說,鄭州全民醫保方案從今年實施。7月1日起,鄭州市253.8萬未參保城鎮居民每人每年掏280元,最高每年將能報銷6萬元的醫藥費(2006年12月19日《現代快報》)。這種低繳費、覆蓋廣、保基本的制度無疑有利于幫助公民抵御大病風險,新的醫改方案應該吸納、推廣和完善。同時,在新的醫改方案框架中,國家有關部門還可以發行醫療救助彩票,設立大病互助基金,通過各種有效手段建立公民抵御大病風險的分散機制。如此,新的醫改方案才能實現全民健康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