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舉行的21世紀教育論壇上,有專家提出高考改革的方法就是變一次考試為多次考試。對此,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已經(jīng)注意到這一呼聲,并透露,未來將逐步建立起以國家統(tǒng)一考試為主,以多元化考試評價和多樣化選拔錄取相結(jié)合的現(xiàn)代高校招生考試制度。(12月25日《北京晨報》)
筆者看來,現(xiàn)行的中國高考制度確實有這樣那樣的不足,也確實需要必要的改革,但有一點是不容否認的,那就是對高考制度所進行的任何一項改革,無論其具體目標和涉及內(nèi)容如何,但總體趨勢必須是朝向透明公開、公平公正的,而不能是相反。 要保證高考制度的公正公平,首先要改變的就是目前的“一考定終身”的考試方法,因為一次性考試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受很多非自身因素的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講,要全面反映一個學生的素質(zhì),就應當看他的平時表現(xiàn),特別是他學習掌握知識的一貫性。 事實上,教育學上的考核方式就有兩種,一是形成性評測,二是終結(jié)性評測。前者主要針對學生的平時學習狀況,傾向于過程考核,而后者則主要針對學生的最終學習成績,傾向于結(jié)果考核。 按照教育規(guī)律的要求,任何客觀公正的考核都應當是上述兩種方式的恰當結(jié)合,而不是片面強調(diào)某一單一方式。而高考由“一次變多次”的主要思路就是把學生在高中階段的多次考核成績同畢業(yè)時的最后一次國家統(tǒng)一考試成績結(jié)合起來,來判斷學生的成績。這種考試方式既可以避免個別學生的臨時“抱佛腳”,集中精力應付考試的現(xiàn)象,也可以更準確客觀公正地反映一個學生的真實學習成績,從而引導學生把精力放到平時,這在一定意義上也能有效減輕學生的學習負擔,促進素質(zhì)教育的發(fā)展。 需要指出的是,“一次變多次”的高考也符合制度公正性的要求。法治社會中,正義是社會體制的第一美德,是社會制度首要價值。因此,一個國家全部制度和機制的改革都必須促進社會公正正義的實現(xiàn),而決不是相反。 就我國的高考制度來講,目前存在的許多問題,多集中在公平公開平等問題上。由“一次變多次”等于在更廣闊的空間和時間里形成對一個學生的綜合評價,能夠從制度上減少人為干預的可能性,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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