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政府機構改革
1982年3月8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這次改革明確規(guī)定了各級各部的職數(shù)、年齡和文化結構,減少了副職,提高了素質;在精簡機構方面,國務院各部門從100個減為61個,人員編制從原來的5.1萬人減為3萬人。
1988年政府機構改革
1988年4月9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啟動了新一輪的機構改革。
這次改革著重于大力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的經(jīng)濟管理部門要從直接管理為主轉變?yōu)殚g接管理為主,強化宏觀管理職能,淡化微觀管理職能。改革采取了自上而下,先中央政府后地方政府,分步實施的方式進行。通過改革,國務院部委由原有的45個減為41個,直屬機構從22個減為19個,非常設機構從75個減到44個。在國務院66個部、委、局中,有32個部門共減少1.5萬多人,有30個部門共增加5300人,增減相抵,機構改革后的國務院人員編制比原來減少了9700多人。
1993年政府機構改革
1993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方案實施后,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從原有的86個減少到共59個,人員減少20%。1993年4月,國務院決定將國務院的直屬機構由19個調整為13個,辦事機構由9個調整為5個。國務院不再設置部委歸口管理的國家局,國務院直屬事業(yè)單位調整為8個。此外,國務院還設置了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與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
1998年3月10日,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改革的目標是: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的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
根據(jù)改革方案,國務院不再保留的有15個部、委。新組建4個部、委。更名的有3個部、委。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原有的40個減少到29個。
從1998年開始,國務院機構改革首先進行,隨后黨中央各部門和其它國家機關及群眾團體的機構改革陸續(xù)展開;1999年以后,省級政府和黨委的機構改革分別展開;2000年,市縣鄉(xiāng)機構改革全面啟動。截至2002年6月,經(jīng)過四年半的機構改革,全國各級黨政群機關共精簡行政編制115萬名。
2003年政府機構改革
根據(jù)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任務和十六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意見》,2003年3月份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這次改革的主要任務是:
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將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設立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組建商務部;在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基礎上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將國家經(jīng)濟貿易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將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不再保留國家經(jīng)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jīng)濟合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