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經營古玩還是收藏古玩,只要進入古玩界就要了解和懂得行內的規矩或習慣,否則便進不了真正的古玩圈,也就少有機會上手真正的古玩,也無法進行專業的古玩交易。 古玩行之所以有諸多的規矩或習慣,也是歷代古玩商和收藏愛好者們總結經驗教訓后形成的,流傳至今大體上有如下一些情況: 1.貨主持有古玩欲賣出時必須先開價。賣家不開價,買家絕不會給價。這是防備貨主賣古玩是假,摸行情估價格是真。另外,賣家開價太高,買家有權不還價。如果買賣雙方因價格分歧沒有成交,賣家另找下家洽商仍未成交返回第一買家時,第一買家一般也不會購買了。 2.內行的商家和藏家對容易損壞的瓷器、玉器、玻璃器、珠寶等古玩都不會手遞手傳看,而是要等對方將物品放置在固定物體上之后才拿取觀賞,萬一物品損壞責任自明。不同的器物有不同的拿法,如果發現對方上手方法不合規矩便被視為外行,行家不會拿出其他古玩供其欣賞,也不會進行交流或交易了。 3.如果商品被買方損壞,自然包賠,但價格會有商量,貨主也會作出適當讓步,但不會低于成本價,破損商品歸買方所有。 4.買賣雙方進行交易時不應有第三者在場,不懂行規的勸其離開,懂行規的會主動回避。因為交易信息被泄露極易造成各種糾紛和誤解。 5.古玩交易不單純是價格上的較量,更重要的是知識和眼力上的較量。無論是買家買假了還是賣家賣漏了,均不能退貨或找后賬。因為古玩交易憑的就是眼力和實力,外行不懂也不敢買,敢買必須要懂。買家也許買假買貴,賣家也許賣漏賣低,買賣雙方都承擔著一定的風險。古玩行很忌諱買方退貨與賣方找后賬。“退貨或找后賬”此風一長,勢必影響其在業內的聲譽。 6.古玩商之間在購買古玩時存在競爭,在售賣古玩時卻不存在競爭。原因是每件古玩商品都有其獨特性,購進的渠道和價格也不一樣,其可比性就小多了。 7.買家只能詢問古玩的賣價,不能打聽其買入價格,賣方只能報賣價,絕不會泄露自己的進貨價格。 8.行內的商家和藏家都不會向對方詢問古玩的來路和進貨價格,因為這些商業信息是對外保密的。 9.古玩商之間有時會合伙買貨,但一定是在互相熟悉和信任的前提之下合作。買后約定銷售價格、利潤分配比例,并委托一方負責銷售。 10.古玩商的強項是能識別真假,準確評估價格,但是辨偽知識和價格信息都不會輕易透露,因為這些是他們生存的重要手段。 11.當有買家將看中的商品拿在手中與賣方商談時,其他對此商品也有興趣的買家不能在旁發表任何意見,也不能參與競買,應保持適當距離等待。如交易未成,商品被放回原處后方可上手與賣方商談。 12.古玩商和收藏愛好者絕不與偷盜、強買強賣、欺行霸市及不遵守行規的人做任何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