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發展和改革研究院等12日在京召開了“企業公民理論與實踐研討會暨《中國企業公民報告(2009)》藍皮書首發式”。會上發布的藍皮書認為,目前我國工業企業仍是環境污染主要源頭,約占總污染比重的70%。
藍皮書指出,近年來,我國由于沙塵暴頻發和酸雨污染、跨界河流污染、越境野生動物保護等問題,不斷與周邊國家發生環境摩擦,造成了在國際社會中我國環境保護的聲譽較低的結果。造成生態和環境破壞的原因雖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污染源頭是企業。據估計,我國工業企業污染約占總污染的70%,其中工業企業污染中的50%是因為企業管理不善造成的。例如,對化工、石油等部門的一些重點企業的調查發現,由于管理不善,有的企業的廢料流失率高達86%。由于缺乏可持續發展的社會責任,企業沒有自覺地控污減排的意識,在很大程度上加劇了我國環境與資源的壓力。
藍皮書建議應從四方面加強企業環境保護責任。一是從法律和制度層面構建完整的環保責任。詮釋原有法律法規,制定新的規則。同時加強執法力度,加重違規成本。二是通過制度創新推進企業的環保責任。增強“源頭治理”,在污染源進入市場前,對其進行限制、改造甚至禁止,并克服“源頭治理”中的“尋租”現象,適當引入市場中獨立的環保測評機構。三是加強企業的道德約束,轉變經營觀念。四是加強輿論監督,完善公眾輿論的傳導路徑,并與媒體進行有效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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