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經(jīng)濟殺手的自白》中,我詳細講過在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我和斯通·韋伯斯特工程建筑公司維持著一種特殊的關(guān)系。在那個時期,這家公司是美國最大、最受尊敬的咨詢顧問和工程建設(shè)公司之一。我也提到過,該公司付給我50萬美元封口費。作為回報,我將放棄寫我擔任經(jīng)濟殺手的故事。這家公司只是偶爾要求我真正為他們做點事。 1995年的一天,斯通·韋伯斯特工程建筑公司的一個高管打電話過來,要求和我見面談?wù)劇T谖绮蜁r,他和我談到一個項目—在印度尼西亞建造一個化學處理中心。他自信地向我透露,那將是公司成立100年以來所能承建的最大項目之一,投資額高達10億美元。“我下定決心,要把這個項目搞到手。”他說,然后壓低嗓音,向我坦白,“現(xiàn)在還沒有把握,除非我想出辦法,給予蘇哈托家族的一個成員1.5億美元。” “行賄。”我附和道。他點頭同意:“你在印度尼西亞待的時間很長。能不能給我透露點消息,怎么才能把賄賂這個事搞定。” 我告訴他,我聽說有四種方法,可以“合法賄賂”目標人物。斯通·韋伯斯特公司可以安排從目標人選和他的朋友控制的公司租賃推土機、起重機、卡車及其他大型設(shè)備,然后支付超高的租賃費用;也可以將部分項目工程以高得離譜的價格轉(zhuǎn)包給他們掌控的公司;也可以采用同樣的模式,以高價購買食物、房子、汽車及其他此類物品;還可以安排目標人物的子女赴美就讀著名大學,費用全包,并在他們于美國就讀、生活期間,給他們支付顧問或?qū)嵙暽べY。我也提醒他,要安排數(shù)額如此龐大的費用,極可能要四種方式同時使用,而且還要花幾年時間。我向他保證說,我曾見過這四種方式都用得十分成功,而最后從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人將這些美國公司或其高管告上法庭,從來沒有。同時,我向他建議,可以考慮使用藝妓,這樣有助于使交易更為隱秘,不為人知。 “你說的藝妓,”他狡黠地咧嘴一笑,“已經(jīng)在努力展開工作了。”至于其他,他表達了他的疑慮—蘇哈托家族的人可能會要求“一次性現(xiàn)金支付”。 不得不承認,要“一次性”用現(xiàn)金支付如此巨額的費用,我毫無辦法,至少是對于不用“違法”就達到這個目的,我無能為力。 他感謝我后就走了。關(guān)于這個問題,我再也沒有聽到進一步的消息。 10年后,2006年的3月15日,《波士頓環(huán)球時報》在商業(yè)版頭版以大幅標題報道《“賄賂備忘錄”和斯通·韋伯斯特的破產(chǎn)》。這篇文章講述了這家創(chuàng)建于1889年、擁有輝煌業(yè)績的公司,是如何徹底走向沒落的悲劇故事。它2000年申請破產(chǎn)保護,隨后被紹爾集團接管。《波士頓環(huán)球時報》報道說:“被解雇的員工人數(shù)遠遠超過1000人,員工持有的斯通·韋伯斯特的股票一落千丈。”《波士頓環(huán)球時報》記者史蒂夫.貝利得出的結(jié)論是,該公司的崩潰可追溯至“那個至關(guān)重要的備忘錄,(它)詳細列出了之前沒有公開的秘密計劃:為了贏得該公司歷史上最大的建筑合同,公司將給蘇哈托總統(tǒng)的一個親戚非法支付1.47億美元的好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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